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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新农村建设资金难题

时间:2009-07-11 09:50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自2003年以来,公安县农村信用社坚持从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入手,推行增量贷款集中管理,信贷资产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四赢”的效果。三年来,该社累放各类贷款10.7亿元,平均到期贷款回收率为99.2%,新增贷款不良率仅为0.8%;内部效益不断提升,2005年盈利321万元,比2002年增长3.6倍;员工收入不断增加,2003年至2005年员工人均年收入分别为1.4万元、2.1万元、2.5万元,呈逐年增长态势;社会效益不断提高,该社连续三年被中共公安县县委、县政府评为支农先进单位。在湖北省新农村建设资金普遍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公安县农村信用社为该县新农村建设输送了10多亿元资金,为推动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四个集中”抓源头

过去,由于信贷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信用社信贷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贷款投放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信用社点多面广,信贷人员违规放贷,不服从管理,信贷管理乏力;加之信用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驾驭风险能力偏低,信贷风险难以防范。为此,公安县农村信用社推行贷款管理“四集中”。
集中管理信贷队伍。加强信贷队伍建设对强化信贷风险管理至关重要。公安县农村信用社首先对信贷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集中审查。每年初,以信贷人员上年度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为依据,结合员工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由人事、监察、信贷等部门组成县联社信贷营销资格等级评定小组,对信用社推荐的信贷人员任职资格进行集中审查。2003年,通过审查,共确认了125名信贷人员的任职资格,占全县信用社在职员工总数的32.6%,凡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才能从事辖区内贷款的调查、审查和发放工作,其他人员一律无权发放贷款。其次对信贷人员实行等级管理。县联社信贷营销资格等级评定小组,以信贷人员的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和营销业绩为依据,对信贷人员等级进行集中评定,将信贷人员评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实行等级管理。一级信贷员申报营销贷款不受额度限制,二级信贷员允许申报营销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贷款,三级信贷员只能发放小额农户贷款。2006年,全县有88名信贷员具有任职资格,其中一级49人、二级20人、三级19人。第三对信贷人员任职资格和等级进行集中调整。县联社信贷营销资格等级评定小组每年初根据信贷人员上年度的到期贷款收回率和营销业绩情况,对信贷人员的资格和等级进行调整。凡当年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98%以上,到期未收回的贷款绝对额在20万元以下的保留资格,不降等级;收回率低于98%但高于97%,到期未收回的贷款绝对额在20万元以下的保留资格,降一个等级;收回率低于97%或到期未收回的贷款绝对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一律取消营销资格。三年来,公安县农村信用社因到期贷款收回率达不到规定比例或营销业绩差,取消贷款营销资格9人,调整等级6人,因岗位调整取消资格28人。通过加强对信贷队伍的集中管理,较好地控制了信贷人员的能力风险,为控制新增贷款风险提供了人力保障。2005年,全县96名信贷人员中,有59名信贷人员的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100%。
集中管理大额贷款。2003年以来,公安县农村信用社对5000元以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求基层社按农户贷款的管理办法,坚持贷款人申请、信用社调查、评级公示、授信颁证、凭证放贷、到期收回、定期年检的程序进行管理。对5000元以上农户贷款按照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的要求签订联保协议,连同农户联保贷款审核表,集中上报县联社信贷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操作程序予以发放,其它贷款一律逐笔上报县联社集中审查审批。
集中管理审查审批。除小额农户贷款外,基层乡镇信用社对受理的其它贷款,必须要由2人以上信贷人员到实地开展贷前调查,先由信用社贷审小组进行初审,然后逐笔上报县联社信贷部门进行专业审查。对10万元以上的贷款申请,信贷部门要到实地调查后再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核。经信贷部门审查审核认可后,10万元以内的贷款交县联社分管主任审批,10万元至30万元的贷款经分管主任审核后由县联社理事长审批,30万元以上的贷款交县联社贷审会集体审查审批。对超过县联社贷审会审批权限的贷款,由贷审会审查审批同意后,上报上级联社审批。通过上述程序逐级上报审查审批,有效杜绝了不符合条件的贷款。集中管理尽管增加了贷前工作成本,但因把关严、投放准,大大减轻了贷款到期收回的工作量,就贷款管理全过程而言,提高了贷款管理工作效率。三年来,县联社累计否决贷款申请357笔、金额8157万元。
集中管理空白借据。2003年,公安县农村信用社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严格加强空白贷款借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空白借据的管理。一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专用借据管理。要求信用社将小额农贷专用借据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范围,由会计部门进行管理。办理小额农贷时,农户凭“两证一章”(贷款证、身份证、私章)到信用社柜面申请贷款,在贷款第一责任人与信用社签订“四包”(包放、包管、包收、包赔)责任承诺书后,会计人员方可立据办理发放手续。二是其它贷款借据一律由县联社集中管理。经县联社或上级联社审批的贷款,信用社必须督促借款人按规定办理合规合法的抵押担保登记手续;凭完备的抵押担保登记手续,乡镇信用社到县联社信贷部门领取借据;借据必须按审批的贷款金额、利率、期限填写,由信用社柜面人员审核后办理放贷手续。通过加强空白借据的集中管理,有效杜绝了信贷人员随意放贷、降低利率标准、超权限等违规放贷行为,堵截了违规放款的源头。

“四个关口”抓重点

在控制增量贷款风险工作中,公安县农村信用社注重做好贷款操作的过程管理,在贷款管理的关键环节重点把好了“四关”。
把好贷款的出口关。把好贷前调查关。该社明文规定,全县信用社受理的每笔贷款都必须由2名以上信贷人员按规定到实地搞好贷前调查,对5万元以上的贷款,信用社主任要参与贷前调查,并主笔撰写调查报告;把好贷款审查关。坚持除小额农贷以外的每笔贷款,经信用社审贷小组初步审查同意后,报县联社信贷部门进行专业审查;把好贷款发放手续和操作程序关。严格按规定手续和操作程序柜面办理放贷手续,严禁柜外放贷、收贷;把好贷款的责任关。所有贷款在发放前必须明确贷款第一责任人,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实行贷款责任终身制,对第一责任人不落实的贷款一律不得发放。2003年以来,全县信用社贷款第一责任人落实面和责任承诺书签订面均达到了100%。对有责任贷款的信贷人员,实行“三不准”:不准调动、不准提拔、不准办理内退手续。同时,坚持“六不贷”,即业主人品不好的不贷、产品市场行情不好的不贷、经营效益差的不贷、抵押不足值或不易变现的不贷、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自有资产的不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和项目不贷。
把好贷款管理关。公安县农村信用社对单户余额在5万元以内的贷款,坚持半年内到实地检查1次以上;单户余额在5万元至10万元的,坚持每季到实地检查1次以上;10万元以上的坚持每月到实地检查1次以上,并认真填写《贷后管理日志》存档备案。2005年3月10日,麻豪口信用社在进行贷后检查时,发现贷款人杨义普用房产设备抵押贷款25万元,于2005年4月20日到期,因货款无法收回,连夜举家外迁,下落不明。信用社通过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处置了抵押物,把贷款损失降到最低。


把好贷款的回收关。该社对外坚持催收制度,对当年到期贷款提前10天上门催收。对内实行预警制度,对当年新增贷款逾期金额30万元以上的信用社和新增逾期贷款10万元以上的信贷人员进行及时预警,从逾期之日起,信用社停止发放新贷款,信贷人员的放贷资格取消,直到收回逾期贷款在规定的额度以内才能恢复放款资格。同时,严格控制贷款展期,2003年,公安县农村信用社出台了《关于加强贷款展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贷款展期条件而展期的,视为违规贷款处罚。严格责任追究,2005年,该社对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低于97%,小额农贷收回率低于95%的信贷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
把好贷款审计监督关。为加强对贷款的风险管理,该社加大了贷款专项审计监督力度,每年对贷款的专项审计工作量达到了审计工作总量的50%以上。通过开展常规序时审计、干部离任审计、大额贷款专项审计,有效地规范了贷款运作行为。三年来,共审计出各类有问题的贷款135笔、金额372万元,并分别做出了处理。通过审计调查核实,对2人实行了停职停薪收贷处理,对3名信用社主任给予免职处理,追究行政纪律责任4人,追偿贷款178万元。

“四铁”考核抓落实

公安县农村信用社为了将贷款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三年来对增量贷款管理严格执行“四铁”考核。
贷款收回“铁”目标。为确保全县信用社到期贷款按期收回,该社一直把100%收回当年到期贷款作为增量贷款管理的要求和工作目标,始终坚持不动摇,有效促进了全县信用社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整体提高。2003年至2005年,全县信用社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分别为98.8%、99.1%、99.5%,2005年全县20个独立核算信用社中,有8个信用社的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100%。
“四包”责任“铁”落实。2003年,公安县农村信用社制定了《关于加强增量贷款管理责任的规定》,信用社每发放一笔贷款都必须明确贷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包放、包管、包收、包赔的“四包”责任管理,并签订责任承诺书,实行贷款责任终身制。县联社对掉收贷款责任人按一定比例按季进行经济处罚。三年来,共对有关责任人罚款34万元。
绩效考核“铁”挂钩。近三年来,该社对增量贷款营运和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与员工绩效进行挂钩,严格考核结账。2005年,营销贷款多、收回率高的信贷人员年绩效工资高达5.6万元,而营销业绩差的信贷人员年绩效工资不到9000元。
责任处罚“铁”执行。2003年,该社出台了《关于加强增量贷款管理工作意见》,明确规定对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低于97%的3名人员、掉收贷款20万元以上的信用社主任实行免职和降职处理,20万元以下的实行“双停”。三年来,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3名主任给予了免职,对12人实行了“双停”。2005年按照省联社《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4名信贷人员进行了严格追责。

“四个”实效见真功

信贷支农进一步增强。通过加强贷款集中管理,公安县农村信用社上收基层乡镇信用社的大额贷款权限,严控新增贷款投向,涉农贷款得以集中精力和资金,专心作好信贷支农服务,小额农贷的增量扩面延伸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三年来,全县小额农贷覆盖面由2002年的46.2%提高到2005年的61%,授信农户由2002年的7.2万户增加到2005年的8.9万户,农户贷款累放额由2002年的5093万元扩大到2005年的14000万元。
信贷风险进一步降低。通过集中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增强了信贷人员的责任意识,信贷违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近三年来,公安县农村信用社通过信贷专项审计、干部离任审计和序时审计,发现违规放贷的只有5人,平均每年不到2人。通过集中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贷款投放的准确度,在新增贷款风险得到较好控制的同时,也使县联社整体信贷风险得到降低。通过严格要求抵押担保,使除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外的其它新增贷款的有效担保抵押率达到了100%,第二还款来源得到充分落实,进一步降低了新增贷款的风险。
信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安县农村信用社由过去的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管理,使管理与经营得到有机结合,管理能力整体得到提升;信用社主任和信贷人员在干中学、学中干,丰富了实际经验,风险识别能力得到提高。该联社通过加强集中管理,培养了一批优秀管理干部,2002年以来,相继有5名干部走上了县级或县级以上联社领导岗位。
内部效益进一步提升。2003年至2005年,公安县农村信用社累放各类贷款分别为22847万元、38442万元、45362万元,实现正常贷款利息收入分别为1172万元、1764万元、2576万元,综合经营效益由2002年盈利69.7万元提高到2005年盈利321万元,增长3.6倍。通过集中管理,该社各项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已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