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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与信仰——现代视域下的寺观文化功能解读

时间:2011-12-27 14:33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摘要:寺庙是信仰与世俗文化的融合体。对于僧众来说,信仰处于文化的核心地位,宗教意识、思想、情感要围绕信仰来展开,所以作为佛教文化的表层结构——寺庙,也是要以信仰为其灵魂,为其本质特征的唯一性。同时对于更广大的人群,寺庙还要满足他们文化层次、社会层次以及个人层次的需求,诸如观光旅游、娱乐休闲、社交活动、文化创作等,因而寺庙又要提供多样的社会服务,具有多样性的文化功能。 关键词:寺庙;信仰;文化身份;文化功能;寺庙活动


                                
一、 寺庙的文化身份——“石头”与“信仰”的交织
寺庙其身份首先是一个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在这个意义上说它绝对是一个神圣空间,这个神圣空间即是可以用感官感知的物化空间——作为物质形态的建筑实体,又是一个非物理性的心灵空间。从佛教的义理简单地去看,这两个空间的存在体现出佛教对于“心物”关系的看法,“毋庸置疑,在心物关系上,佛教注重治心,但不否定物;‘物’必要的改善,乃是安身安心的善增上缘。” 从僧众的生活实践来看,寺庙既是僧众吃饭穿衣、驱寒避暑的生活场所,又是他们进行念经、礼忏等宗教仪式的场所。作为僧众生活的场所,寺院空间功能体现出明显的世俗化特点,而作为宗教仪式的场所,寺院空间功能体现出明显的神圣化特点,这其实还是信仰生活的两个特点。
包括佛教在内的任何一种宗教,其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消除人们生命的有限性与宇宙无限性的必然矛盾,可以说能够解决人的生存性的首要需求,即维持生命的个体永久存在便成为各种宗教信仰者所极力实践的目标。最终,基督教为信众提供了一个美好圣洁的天堂,道教为信徒提供了一个可以羽化飞升后到达的仙界,而佛教则为信众勾勒出一个超脱生死、庄严清净的极乐世界的宇宙图像。
相比基督教、道教以及其他的宗教,佛教似乎具有更为强烈的空间想象力和感知表达力。单就佛教典籍中对于净土世界的细致描绘就能看得出来。比如《佛说阿弥陀经》对阿弥陀佛净土的描述:
“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其土有佛,号阿弥陀,今现在说法。舍利弗!彼土何故名为极乐?其国众生无有众苦,但受诸乐,故名极乐。又舍利弗!极乐国土,七重栏楯、七重罗网、七重行树,皆是四宝周匝围绕,是故彼国名曰极乐。
又舍利弗!极乐国土有七宝池,八功德水充满其中,池底纯以金沙布地。四边阶道,金、银、琉璃……池中莲花,大如车轮,青色青光,黄色黄光,赤色赤光,白色白光,微妙香洁。舍利弗!极乐国土成就如是功德庄严。
又舍利弗……极乐国土成就如是功德庄严。
复次舍利弗……其佛国土成就如是功德庄严。
……”

《华严经》对于莲花藏净土的描述:

“一时,佛在摩竭提国寂灭道场始成正觉。其地金刚具足严净,众宝杂华以为庄饰,上妙宝轮圆满清净,无量妙色种种庄严,犹如大海,宝幢幡盖,光明照耀,妙香华鬘,周匝围绕,七宝罗网弥覆其上,雨无尽宝显现自在,诸杂宝树华叶光茂……”

《药师琉璃光七佛本愿功德经》对于光胜净土的描述:

“彼佛国土清净严饰。纵广正等百千踰缮那。以赡部金而为其地。平正柔软气如天香。无诸恶趣及女人名。亦无瓦砾沙石棘刺。宝树行列花果滋繁。多有浴池皆以金银真珠杂宝而为砌饰……”

除此以外,其他佛经亦有各自所描述的净土世界,如《弥勒上生经》中的兜率天净土、《妙法莲华经》的灵山净土、《大宝积经》中的如来妙喜净土、《大乘密严经》中的密严净土等等。
如果说这些宇宙图像的出现是超人间、超自然力量在人们幻想中的实现的话,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说,佛教的建筑——寺庙的产生则是人们幻想的宇宙图像在自然世界和文化世界中的实现与构建,体现着宗教信仰者活动所具有的一定意义的需求指向,因为“宗教人渴望只活动于圣化了的世界中,亦即神圣空间中。” 宗教人通过将信仰中的宇宙图像(想象世界)和自身所处的现实图像(生存世界)相联系,并且根据对于想象世界的定义,通过一系列符号来富于生存世界以神圣的意义和功能,最终构建出一个可以用感官、情感、意识等手段把握的物化空间——寺庙。
正如物理哲学家弗?卡普拉所认为的那样,心灵和物质之间并非没有相互的作用。他这样说:“心灵不可能完全不同于物质,不然它怎么能使物质行动?物质不可能与心灵不相容,否则物质怎么能产生精神?心灵和物质存在于同一个世界中,相互都参与到对方之中。否则任何互相作用都是不可能的。” 把寺庙作为一个文本,我们会发现需要从多个视角、多个学科去进行圆融的解读,但无论从何种方式去解读它都会带有世俗或者宗教的立场。从世俗的立场去看,寺庙所展现出来的是一种“石头”的文化,这个“石头”代表着具体的物质形态,具有地理、建筑、历史、文学等文化身份的背景。从宗教的立场去看,寺庙则展现出一种“心灵”的文化,这个“心灵”代表着抽象的精神形态,具有情感、意识、等信仰要素。概而言之,寺庙的身份就是一个文化的系统,是物质文化与心灵文化的交织体,前者体现凡俗与理性,后者体现神圣与神秘。
总之,寺庙是“石头”与“信仰”相互作用的结果,从文化历史的角度去看,寺庙即凝聚着先前能工巧匠的聪明才智,反映出各个时代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方向与特点,记录了佛教文化在中国的发展模式和轨迹,它是一块珍贵的文化瑰宝,是中国优秀文化母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把寺庙从作为一个实在的建筑物抽象出来去看,显然寺庙不光是只是一个自然的存在、历史的事象,它更是一个信仰的存在,“信仰”就是它活的灵魂。

二、 寺庙文化功能——主体的“自组织”

印度早期佛教建筑主要是以石窟为主要形式,这种石窟多是凿刻在山崖上的石洞,确切地说那还不能算是现代意义上的寺庙,而在中国,佛教传入之前,“寺”通常是指政府的官署,就是官员生活办公的地方,主要从事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汉明帝时期“永平求法”之后,佛教由印度传入中国,一批批佛教高僧从西方来到东土,便在“寺”中居住下来,进行日常生活和译经活动,从此之后,“寺”便逐渐成为对佛教建筑的指称。比如有中国佛教“祖庭”和“释源”之称的白马寺就是为纪念白马驮经之功,以官署“鸿胪寺”之“寺”名来命名的。可以看出,最初佛教是以“官方的佛教”或者说是“士大夫的佛教”这样一种面貌而流行于中国的上流社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寺院主要依靠具有强大经济实力的达官贵人的施营和兴建,成为上层阶级玩味的奢侈品,而一般的群众很难接触到,因而最初的寺庙其社会功能跟现代寺庙的社会功能相比还比较单一。
从由古至今的发展来看,寺庙作为一个社会的存在物是人类迫使自然界(石头)向信仰世界的回归,这个过程如同宗教由原始的自然崇拜向高级的神祇崇拜发展一样,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的一系列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寺庙所体现的佛教信仰不断得以巩固,与此同时它所具有的社会功能也逐步得以实现以及完善。最初佛教传入中国,被认为是黄老之术的一种,而被统治阶级所接受,僧人也大多来自印度、西域等地,被认为是方外之宾、方家高人,而此时的寺庙所具有的社会功能主要是信仰功能和祭祀、禳灾功能。随着佛教在中国生根发芽,与中国传统的文化相结合,逐渐契合了中国广大民众独特的心理素质,成为影响上层阶级和下层民众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说,寺庙的发展状况与佛教的中国化历程是息息相关的。
在佛教中国化的过程中,寺庙受到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影响而进行着演变,其社会功能也越来越全面。岭东佛学院达诚法师在《弘扬寺院文化,关怀现实人生》一文中把寺庙的社会功能概括为七个方面:信仰功能、祭祀、禳灾功能、艺术功能、文化学术功能、旅游功能、团结功能、社会慈善福利功能,并且指出:“寺庙七大文化功能,是寺庙自身的存在,不是谁的发现、发明或创造。” 把寺庙的功能看作是寺庙本身的存在,这种认识显然是将寺庙作为具有自我组织的主体来看待,将寺庙活动与人的社会活动的关系统一起来,从而超越主客对待,视物我于一体。这种看法明显地还是出于佛教对于“物我”的态度,从文化的角度去看,类似于美国文化学者查伦?斯普瑞特奈克(Charlene Spretnak)所说的那样:“重新发现我们与周围实在的关系,首先在于认识到人类周围并不只是一堆客体,而是一群主体。”
以查伦?斯普瑞特奈克的观点出发,寺庙既是客体又是主体,作为客体,它是社会这个系统的一部分,具有一系列社会世俗性的功能,作为主体,其自身就是一个系统整体,具有强烈的主体信仰功能。如果我们把寺庙以上七大功能进行分类的话,可以发现信仰功能、祭祀、禳灾功能具有完全意义上的信仰性质,而艺术功能、文化学术功能、旅游功能、团结功能、社会慈善福利等功能虽与信仰有着密切的关联,却明显地具有社会世俗性的意义。这体现出寺庙的“双重意义性”的现象——神圣意义与世俗意义。日本文化学者池上嘉彦对这种现象解释说:“在文化层次中,作为以对立为媒介的意义作用的状态之一,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称为‘双重意义性’。这是原本对立的两个特征——一方存在,另一方就不存在——共存的现象。例如动物可以分‘陆栖’和‘水栖’两种,但也有两个特征具备一身的‘两栖’动物。这就是‘双重意义性’。” 正如两栖动物一样,它们之所以存在这样的一种现象、意义或是功能,并不是人为强加上去的,而是自身发展演化的结果,是自身机体的自组织,对于寺庙来说,同样也是这样。
从更为感性的角度去看,信仰代表了寺庙内心的声音,而社会世俗功能则是寺庙对于外界的回应。所以说寺庙的功能是其自身的存在,不是谁的发现、发明或创造,换言之,寺庙功能的实现就是其主体的“自组织”的过程,这是寺庙得以存在并且发展的内在原因。弗?卡普拉曾对“自组织”这样论述说:“自组织的两种最重要的动态现象是自我更新和自我超越。自我更新就是在保持结构完整的同时,生命体不断更新自己的能力;自我超越就是在学习、发展和进化中,创造性地跨过自己躯体的智慧界限的能力。” 针对寺庙来说,其功能的“自组织”正是体现了这两个动态现象的规律。那么接下来如何认识和把握寺庙这种动态现象的规律,就要从寺庙活动及其意义的阐释中来体会。


三、文化视域下的寺庙活动——自我实现与自我超越

寺庙是具有宗教属性的文化事相,它往往以信仰、文化娱乐中心的面貌示人,通过对寺庙七大功能的总结可以发现,寺庙活动始终是与文化娱乐等密切相关,成为公共活动的一部分,展现出多方面的功能。寺庙的产生毫无疑义地说是信仰的使然,信仰不仅是关怀个体的人生,而且信仰和信仰者也要与社会发生作用,与非信仰者有所联系。这样,寺庙的活动与功能也就被信仰者和非信仰者赋予了一定的意义,寺庙从而也就具有了主体的“意象”,其“自组织”——“自我实现和自我超越”才得以可能,并在“寺庙——寺庙活动者——寺庙功能——寺庙”这个系统中得以体现,如图所示:
                                              首先,在图中寺庙是一切活动得以进行的公共空间,这个空间即有信仰的神圣性又有文化娱乐的世俗性,它的主要功能有如图所示的七大功能。在图中寺庙与功能的所属关系用白色的箭头符号表示,黑色箭头则表示寺庙通过参与者的活动所体现出的功能的回馈,这个过程表示寺庙要通过一系列活动体现其功能。这一系列活动包括如法会、念经、礼忏等宗教活动,旅游、学术研究、造像等文化经济活动,社会团结、救济慈善等社会公益等活动。同时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功能或是社会效益要回馈给寺庙,增强寺庙的主体表达,促进寺庙的生存发展。
                                             其次,寺庙处于活动功能的中心,其他活动要围绕寺庙展开,但是其他活动和功能之间并不是相互隔阂的,而是彼此相互联系的。比如信仰、祭祀禳灾活动可以体现出佛
教慈悲关怀、利益群生的思想,因而也具有
团结和社会慈善功能。同时信仰活动要通过具有宗教意义的器物、场所来完成,比如佛菩萨的造像、经文法器等,这些具体的事物可感可对,但是必须要具有足够的宗教象征意义和宗教美感,以便维护或是增强信仰的力度,同时造像、经文法器等也可以成为学术考察研究、旅游文化发展的对象和内容。还比如寺庙的团结和慈善活动,团结友爱、护国利民一直是佛教所积极提倡的,因而积极发展社会公益活动就明显有种信仰的含义在里面。举例说明,比如当今诸如杭州灵隐寺的云林图书馆、成都文殊院的空林图书馆等,这些图书馆虽然都处于寺庙这个神圣空间之内,不但向寺庙僧众开放,也积极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图书馆内不仅有佛教经典图书,还有小说、外文、杂志等外典,积极满足大众对于精神生活的需求。寺庙这种公益事业的作用一方面契合了佛教对于社会人生的关注,使僧众信仰落实到日常行为之中,另一方面也使非信众有机会去亲近佛教,去了解佛教的面貌。这样一种寺庙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很好地建立起来,寺庙通过公共图书馆这种形式使其普世的信仰和价值得到了表现,更好地达到宣教的效果,与此同时非信仰者通过这种形式更乐于心肯佛教、皈依佛教。这样寺庙的学术功能、团结公益功能和信仰功能就得到了很好的结合。
最后,从图中指示的背后去看,对于寺庙这个“信仰的石头”的刻画不能仅停留在具体
的表面的功能及其现象上,还必须把它抽象成意象(mental images),并告诉他人,随着人们社会行为的多样化,以及活动范围的扩大,通过“意象”建立起寺庙各大功能之间更加整体化的、清晰和有机的联系就变得更加重要和必然。自古至今各个寺庙一直都在强调自身的意象表达,这些意象要么包括带有神秘主义色彩的圣显,要么包括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事件(有些历史事件被证明是虚构的)或者当今寺庙的重大活动等等。从现在看几乎每一个佛教圣地和寺庙都在不遗余力地作这样的宣传,比如最著名的中国佛教四大名山——“金五台、银普陀、铜峨眉、铁九华”,历来就被认为是文殊菩萨、观音菩萨、普贤菩萨、地藏菩萨的说法道场,并且时常有“佛光”显现。再比如一些寺庙的圣显事件及其历史演绎,如成都信相寺(现在的文殊院)的文殊圣像的圣显 、成都新都宝光寺内的舍利“祥瑞之光”的圣显、江西庐山东林寺的“虎溪三笑”的圣显、洛阳白马寺“白马驮经”的历史事件、嵩山少林寺十三棍僧救唐王李世民的虚构演绎等等。可以说几乎每一个寺庙都有自己神秘的圣显故事或是浓厚的历史气息,一直以来寺庙通过这种方式“驰使天下”,不断吸引着僧众、学者、游人的到来,寺庙也因此体现出宗教信仰的现象功能和历史文化价值,
 总之,如同信仰是被人们赋予的意义一样,寺庙作为信仰的屋化建筑或是文化活动的对象,同样被赋予了一定的意义——神圣的或是世俗的。作为被赋予神圣意义的寺庙,它要通过僧众的活动来实现信仰的功能,这是一个自我实现的过程,没有行政的指令、没有刻意的表现,而是一个约定俗成、自觉自为的宗教规范、戒律或是仪式。但是作为被赋予世俗意义的寺庙,它可以是一个旅游的目的地,可以是一个学术考察的对象,甚至是诗歌、小说等文学作品创作演绎的来源。所以在这个时候寺庙就要主动迎合世俗文化,在形式上作出信仰功能的让度,以宗教的意识为核心,以宗教的戒律为指导,合乎宗教规范地去改造寺庙这个神圣空间,容忍包容自己神圣的空间内同时存在一定的世俗空间,这就是寺庙功能的自我超越。

四、余论

对佛教文化的传播和影响,有学者曾概述说:“应当承认,佛教自传入中国以来,作为一种文化,它的观念在播化,也在汲纳中充实完善,它重铸了中国民族的人生哲学,陶冶了知识阶层的审美情趣,丰富了传统文化并弥补了其理性思辨之不足,积淀而成为一种新文化系统,继而东向日本,西越大洋,播散而为世界文化。”
可以肯定佛教是一个多层次的有着完整结构的文化系统,这个文化系统涉及了历史、地理、政治、经济等多个方面,体现出佛教文化的基本面貌。把佛教文化整体地去把握,它首先是一种信仰文化,是关乎精神世界的思想体系,维护信仰是佛教的生存性要求,这是佛教在传播过程中的基本原则,抛开这一点去谈佛教的发展是不可能的。
其次,也应该认识到佛教积极去引导人们进入一个超世间的境界,仅靠信仰还是不够的,佛教的传播和发展不能脱离社会历史实际和环境的变迁。尤其是在当今社会,面对现代文明,佛教的发展仅仅靠信仰功能的展现已经变得不太可能,它需要思考从不同的视野去扩大社会影响力,那么从这样的一种角度出发,寺庙显然是应该值得关注的对象。
最后,从寺庙的发展来看,它既有宗教信仰活动又有世俗活动,但是“不管我们怎样强调这些活动的世俗倾向,既被置于寺院之中,就不可能没有宗教意蕴,乃至本身就是宗教意蕴的另一种表现。” 另一方面,围绕寺庙而展开的一些世俗活动,特别是以寺庙为主体的社会公益活动,与信仰更是密切相关,这样一些活动不但能使佛教以高尚的道德和人心示范社会、回馈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还能使更多的人接触到佛教的文化精神,这样以寺庙为契机的佛教与公共社会的良性互动就能很好地得以建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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