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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交易循环角度的审计风险控制

时间:2009-12-18 09:17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一、高效率与高风险并存是现代审计的主要标志 
   
  (一)审计循环潜伏着一系列风险根据审计循环的流程依次产生的风险是接受客户风险、委派审计师风险、审计证据风险和审计报告风险,其中审计证据风险又可分为控制测试风险和实质性测试风险。上述风险即为接受审计聘约所产生的总风险。因此,审计循环过程就是风险决策过程,而风险决策过程也正是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效果的过程。 
  纵观整个循环过程,首先是进行各种审计决策的过程,其最终决策就是确认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真实、公允。而每一种决策的科学与否都直接影响着审计师在审计报告上表达的审计意见。在每一种决策活动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决策错误的风险,而审计师则试图通过搜集更多的证据以及采取其他措施,将风险控制在一个可以容忍的水平上。由于决策无处不在,因而审计循环过程也处处存在着审计风险。 
  (二)审计责任的内涵扩展进一步强化了审计风险审计责任要求审计人员对审计职业负责,对委托人、当事人和其它审计报告使用者即公众负责。也可将审计责任概括为内在责任、民法责任和社会责任。 
  内在责任要求审计师应实事求是地、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工作,不允许有任何偏见和主观臆测,也不应屈服于任何压力;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性,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严格保管审计工作底稿,绝不能泄露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秘密;清正廉洁;适当地揭露被审计单位的违法和舞弊情形。内在责任的履行情况直接决定着社会公众对审计职业及其提供服务的信任程度。 
  对于社会审计民法责任尤为突出。依据民法规定,凡是委任契约关系,受托人应尽注意之责,否则应负赔偿责任。现实审计业务多属有偿委任契约,因而审计师要给予高度的注意,一旦其行为出现过失,有意无意地造成审计结论失误,从而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时,按照法律不仅要退还审计收费,赔偿委托方的经济损失,而且会严重损害审计师的信誉。所以在执行审计事务时,审计师应谨慎从事,时刻考虑业务存在的风险,不要只注重追求事业的成长与发展。 
  审计的社会责任表现为审计师对国家、债权人、信贷人、投资人等所承担的责任,包括契约关系的责任和非契约关系的责任。随着投资者的增加、两权分离程度的提高以及政府组织对会计信息依靠的增强,这种责任将得到不断提高。 
  (三)审计风险与被审计单位业务循环紧密关联 以高风险及高效率为标志的现代审计,不仅要进行个别风险的分析,而且要进行总体风险的分析。尽管风险决策模式要求从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及检查风险的相互作用中把握审计测试,但分析的基础仍然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存在性、健全性、有效性及可靠性。没有内部控制制度,就没有审计的风险决策模式;不理解内部控制制度,也就无法作出科学的审计风险决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以会计控制为核心的控制系统,因而审计循环与会计循环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二、交易循环审计法是审计流程系统化、效率化的重要标志 
   
  交易循环审计法从销货循环、购货循环、生产循环、筹资投资循环等,分别说明了各交易循环的控制要点和审计测试的基本内容,从中可以看到,用交易循环法审计取代按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的审计,是审计发展史上的一次飞跃,这不仅是因为它实质性地变革了审计观念,更重要地是因为它变革了审计实践。 
  (一)交易循环法促进了审计观念系统化和审计实践系统化的形成无论将交易循环划分为几个分支,它们都是一个有组织的系统,其所要达到的目标都是内部控制制度总目标的一个分目标。所以交易循环法要求审计师用系统的观念,注意整个过程的连续控制,而不是个别部门或个别交易的间断控制,从而增大了研究内部控制制度的范围和深度,为形成有效的审计决策结构和审计控制机制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高效率与高风险并存是现代审计的主要标志 
   
  (一)审计循环潜伏着一系列风险根据审计循环的流程依次产生的风险是接受客户风险、委派审计师风险、审计证据风险和审计报告风险,其中审计证据风险又可分为控制测试风险和实质性测试风险。上述风险即为接受审计聘约所产生的总风险。因此,审计循环过程就是风险决策过程,而风险决策过程也正是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效果的过程。 
  纵观整个循环过程,首先是进行各种审计决策的过程,其最终决策就是确认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真实、公允。而每一种决策的科学与否都直接影响着审计师在审计报告上表达的审计意见。在每一种决策活动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决策错误的风险,而审计师则试图通过搜集更多的证据以及采取其他措施,将风险控制在一个可以容忍的水平上。由于决策无处不在,因而审计循环过程也处处存在着审计风险。 
  (二)审计责任的内涵扩展进一步强化了审计风险审计责任要求审计人员对审计职业负责,对委托人、当事人和其它审计报告使用者即公众负责。也可将审计责任概括为内在责任、民法责任和社会责任。 
  内在责任要求审计师应实事求是地、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工作,不允许有任何偏见和主观臆测,也不应屈服于任何压力;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性,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严格保管审计工作底稿,绝不能泄露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秘密;清正廉洁;适当地揭露被审计单位的违法和舞弊情形。内在责任的履行情况直接决定着社会公众对审计职业及其提供服务的信任程度。 
  对于社会审计民法责任尤为突出。依据民法规定,凡是委任契约关系,受托人应尽注意之责,否则应负赔偿责任。现实审计业务多属有偿委任契约,因而审计师要给予高度的注意,一旦其行为出现过失,有意无意地造成审计结论失误,从而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时,按照法律不仅要退还审计收费,赔偿委托方的经济损失,而且会严重损害审计师的信誉。所以在执行审计事务时,审计师应谨慎从事,时刻考虑业务存在的风险,不要只注重追求事业的成长与发展。 
  审计的社会责任表现为审计师对国家、债权人、信贷人、投资人等所承担的责任,包括契约关系的责任和非契约关系的责任。随着投资者的增加、两权分离程度的提高以及政府组织对会计信息依靠的增强,这种责任将得到不断提高。 
  (三)审计风险与被审计单位业务循环紧密关联 以高风险及高效率为标志的现代审计,不仅要进行个别风险的分析,而且要进行总体风险的分析。尽管风险决策模式要求从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及检查风险的相互作用中把握审计测试,但分析的基础仍然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存在性、健全性、有效性及可靠性。没有内部控制制度,就没有审计的风险决策模式;不理解内部控制制度,也就无法作出科学的审计风险决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以会计控制为核心的控制系统,因而审计循环与会计循环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二、交易循环审计法是审计流程系统化、效率化的重要标志 
   
  交易循环审计法从销货循环、购货循环、生产循环、筹资投资循环等,分别说明了各交易循环的控制要点和审计测试的基本内容,从中可以看到,用交易循环法审计取代按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的审计,是审计发展史上的一次飞跃,这不仅是因为它实质性地变革了审计观念,更重要地是因为它变革了审计实践。 
  (一)交易循环法促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