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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检网络舆情应对研究

时间:2011-01-04 10:15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网络舆情群体事件逐步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并在社会热点问题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将在研究网络舆情特点的基础上,论述检察机关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现状及措施。   关键词网络监督 网络舆情 群体事件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68-01
  
  胡锦涛同志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网络监督的加强,使得作为行使查办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不可避免地处在网络舆情关注相对集中的部位。面对日趋复杂的网络舆情,尤其是涉检网络舆情,如何加强其研判和应对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是检察机关面临的新的课题。

  一、网络舆情特点
  (一)网络舆情的突发性
  网民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匿名发表观点是网络舆情突发性的一个重要原因。纵观历次网络舆情事件,均是一个热点事件,在众多网民快速、大胆的发表意见后,在短时间内促使事件产生重大影响,促使更广泛范围的社会群体讨论、关注。
  (二)网络舆情的情绪性
  到目前为止的绝大多数网络舆情在初始阶段均体现出对某个社会现象的普遍化情绪,这种情绪在网民中迅速传播,产生普遍认识与共鸣,进而推动舆情向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领域漫延扩散①。从涉检网络舆情事件可以看出,其发生往往是一个热点事件,逐步升级到网民对司法机关的不满情绪,该情绪在网络上迅速传播,从而产生较大的影响力和作用。
  (三)网络舆情聚焦公权力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分析通过对2009年网络上争议问题的热帖进行频次分析发现,“官员”、“警察”、局长”等高频词说明现在网络舆情关注的热点问题很大程度集中在公权力的使用这一领域。网民把注意点集中到公权力的合理、合法使用上来,对推动社会加快转型,妥善处理遇到的问题与矛盾,有积极的作用。
  二、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存在的问题
  (一)对网络舆情的特点、规律及其影响认识不足
  分析众多的网络群体事件可以看出,对网络舆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关注度不够,是网络群体事件不断扩大升级逐步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加大对网络舆情的重视,把握网络舆论的特点,从而有效引导网络舆情。
  (二)以我为主、抢占先机的意识不强②
  在网络舆情形成初期,更多的是彰显公民实现话语权的的欲望,体现的是一种附和情绪和盲从心理。因此,在其形成初期,有效的主动引导可以防止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目前,各级检察机关在面对网络舆情时,消极防御应对较多,积极抢占先机引导偏少。以“豪车门”为例,相关部门在事件肇始之时未作有效预防,在舆论形成时期,尤其是在个别媒体采访时对事件遮遮掩掩,错失先机,导致后期被动应对。
  (三)迅速有效应对重大舆情的能力不强
  从众多网络群体事件中看,网络舆情形成后,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反映、有效应对。危机发生后应对危机的措施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对网络舆情工作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危机舆情收集和分析工作滞后,对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群体性事件、苗头性问题缺乏政治敏感性,导致了重大舆情应对工作的被动。
  三、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措施
  (一)进一步增强对网络舆情重要性的认识
  在全球信息化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发生不可避免,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检察干警对互联网舆情的认识,培养检察干警的舆情意识,加强对网络舆情特点、规律以及网络舆情应对的集中培训和教育,形成正确的舆情观念。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加强和改进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网络监督意识、信息公开透明意识、网络维权意识。从而在遇到网络舆情危机时沉着冷静,从容应对。
(二)加强自身建设,从源头上预防网络舆情危机的发生③
  加强自身建设,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机关面对任何监督的绝佳利器;严格执法是检察机关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前提。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贯彻执法新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务公开工作机制,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检察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高度重视网络舆论这一新兴媒体中民意的表达,自觉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构建积极、慎重、稳妥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
  在充分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详细周密的《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办法》,明确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以及保障措施。成立“涉检舆情领导小组”,负责对网络、报刊发布的涉及检察工作的社会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其他涉检舆情及时进行监控、编报。通过培训或计算机模拟的形式进行舆情应对演练,不断提高领导者的指挥能力和职能部门的应变能力。
  拓宽了解渠道,更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涉检网络舆情。继续加强舆情信息员、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提高把握社会舆情和思想动态的能力,形成一批有分析有深度有质量的舆情报告。加强相关信息技术的研究,研发网络舆情分析系统,对网上的海量信息自动采集和分析,及时发现网络舆情。
  随着网络监督工作的加强,网络舆情对检察机关的影响力日益加大,检察机关应以新的理念、新的思维处置网络舆论事件,充分发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网络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必将促进司法机关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
  
  注释:
  ①倪艳平.网络舆情的特点及应对.江苏法制报.2009-09-07.
  ②蒋世雄.检察机关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措施和办法.http://www.lxxjcy.gov.cn/showart.asp?id=260.
  ③何正华.处理涉检网络舆情对策.人民检察.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