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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银企能否"双赢

时间:2009-07-20 12:32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由于债转股工作一头系着银行,一头联着国企,因而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人们真诚地期盼着:债转股这一"杀手锏"能够真正将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与国有企业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带来"双赢"结局。

 企业减轻压力

  所谓债转股,就是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投资主体,将有关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这就将原来商业银行与企业的部分债权债务关系,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与实施债转股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实施债转股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实际上成了企业的股东,可依法行使股东权力,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从而有效地监督与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推进国企改革发展。

  实施债转股,受益最大的当属国有企业。长期以来,由于体制的原因,一些国有企业负债率过高,利息负担沉重,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因缺乏必要的资金积累而导致经营活动步履维艰。实施债转股后,企业摆脱了对银行的沉重债务负担,资产负债结构趋于合理,企业由原来的向银行偿还利息变成了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股分红。企业还债压力大大减轻。债转股不是简单地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更不是为企业逃避银行债务开绿灯,实施债转股的企业是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的。这些企业主要是"七五"、"八五"期间和"九五"前两年主要依靠商业贷款建成投产,因缺乏资本金和汇率变动等因素,负债过高导致亏损,难以归还贷款本息,通过债权转股权后可转亏为盈的工业企业。此外,这些企业还必须在产品品种、工艺装备、内部管理、领导班子等方面符合有关条件,方有可能入选。

  银行卸了包袱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数额大,比例高,既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让银行承担巨额政策性贷款的因素,也有长期以来重复建设、国有企业高负债经营,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向银行转移和集中的因素。此外,银行缺乏自我约束机制,重发展、轻管理,违规发放贷款,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

  将银行比较好的贷款与一部分不良贷款分开,把剥离出来的不良信贷资产交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可以大大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因国有大中型企业借贷后无力归还而形成的。实施债转股,不仅为国有企业减轻了债务负担,也为国有商业银行卸去了沉重的不良贷款包袱,使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可以轻装上路,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由此看来,债转股不失为让银行与企业"双赢"的一种选择。

  风险依然存在

  经济学家指出,尽管债转股是破解一些国企与银行双重困局的好办法,但债转股本身并没有化解掉已经存在的风险,而是将原来银行与企业所担的风险全都转移到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身上。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运作效果如何,才是债转股能否成功、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能否"双赢"的关键所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表现在从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能否盘活、企业在实施债转股后能否盈利。如果一旦债转股企业没有激活,企业不能扭亏为盈,那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股东就无"红"可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会陷入困境。如果债转股企业不能维持,发生清盘,原来银行持有债权则可优先受偿,而债权变为股权后,只能最后受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损失将更大。那么,如何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建立起它内部的激励机制,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是值得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黄金老博士认为,债转股在国际上有运作成功的先例,但如果搞得不好,就可能会助长企业的"等、靠、要"心理,给银行收贷收息工作增加难度,甚至形成新的企业"赖账机制"。债转股的关键是要避免道德风险,建立起一整套企业经营的监督约束机制。

 债权转股权是一项新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需要在实践中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