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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商业银行组织架构改革方向及启示

时间:2009-07-10 11:46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欧洲商业银行组织架构改革方向及启示

 建立一个合适的组织架构是商业银行业务运作能够有效运转的基本前提,不同的业务发展战略可以用不同的组织架构来匹配。为了准确地把握国际银行业的最新动态,为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调整和改革提供参考,我们最近专门访问了欧洲国家一些世界著名的商业银行,包括德意志银行、德国商业银行、瑞士联合银行(BUS)、瑞士信贷银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对它们的组织架构及改革动态进行了专题考察。

  一、欧洲商业银行组织架构改革的基本趋势
  
  最近10年,欧洲商业银行在业务运行模式上都作了很大改革,在组织架构的设置与调整上,存在三个基本的趋势:
  
  第一,随着市场的发展,西方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在不断地变化和调整。
  
  第二,银行组织架构调整的基本方向是跟随市场需求,根据更好地适应客户需要、更有效地节省成本和更有效率地组织推动等原则去确立自己的管理体制,而不是简单的“客户驱动”或“产品驱动”。
  
  第三,在组织架构的调整上,基本的趋势是业务线的调整愈来愈综合、愈来愈简单,过去众多的业务部门都在向两类业务线靠拢:一是商业银行业务,二是投资银行业务,也即一般意义上的零售金融业务和批发金融业务。
  
  从这次访问的情况来看,我们所到访的几家银行在最近几年都在不约而同地改组其组织架构和相应的业务流程,这种现象的背后一定有其经营理念和管理哲学的变化在支撑。
  
  银行的业务如何组织、部门如何设置,实际上大的原则是两个,一是按地区来组织和推动,一是按业务系统来组织和推动。前者是一种横向管理模式,以分行为运作中心,后者是一种纵向管理模式,以总行部门为运行和指挥中心。
  
  过去的银行业,无论是欧洲还是美洲,或者亚洲,几乎无一例外地以地区为中心、以分行为主导,而现在的趋势则几乎完全颠倒过来,改变为以业务战线为主线,强调银行的系统管理,分行的职能被大大弱化,总行业务部门的管理则得到极大的强化。
  
  美国银行业从25年前开始这种改变,欧洲银行业大概从10年前开始这种转变。从银行组织架构的演变趋势上看,欧洲银行是在跟随美国银行业,但从银行业综合化发展趋势上看,则是美国银行业在追随欧洲银行业。
  
  现在,凡是大的银行,特别是国际性的跨国银行,在组织架构设立的思路上都已经转变过来。当然,那些规模小、经营范围和活动地域很受局限的社区银行,像信用社、储蓄银行、住房信贷银行等则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二、欧洲商业银行组织架构重组的主导思想
  
  从总体上看,欧洲商业银行目前的组织架构可以从总分行制、地区总部制、三大部门系统、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以业务系统为重心来构建等若干侧面来描述。
  
  1.总分行制
  
  虽然从原理上讲,商业银行在业务拓展的内部架构设置上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采用总分行制,一是采用单一银行制,但从全球范围内的总的发展趋势上看,总分行制已逐步取代单一银行制。原来主要采用单一银行制的美国商业银行也在最近几十年快步转向全面推行总分行制,总分行制越来越成为西方商业银行组织体制的主流。在总分行体制下,西方商业银行的分行就是一个营业网点,这些网点可能很大,也可能很小;可能从事全面业务,也可能只从事有限的几种业务甚至是单一业务。西方银行的分支机构几乎都称“branch”,很少能看到有冠名为“sub-branch”(支行)的。
  
  2.地区总部制
  
  欧洲商业银行根据业务走向、客户分布、地域特征等,在总行与分行之间设立地区总部,并通过这些地区总部强化对全国和全球各地分行的管理,以便更好地满足客户的服务要求和实现银行自身的发展目标。
  
  如德国商业银行把全国划分为20个地区,并设立管辖分行,这些地区管辖分行管理着180个二级分行和600个三级分行,它们实际上就是国内的地区总部。又如德意志银行在海外设有两个总部,一个位于新加坡,管理整个亚太地区,一个位于纽约,管理美国和加拿大的业务。另外,在南非的约翰内斯堡设有一个主要的管辖分行(Main branch),管理整个非洲地区的业务。
  
  3.三类部门系统
  
  欧洲商业银行的部门并不多,但都很大,一个业务部门就是一个业务系统,就是一条战线。银行高度重视部门职能的发挥,在欧洲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里,总行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和控制是通过各职能部门来实现的,离开了总行部门,银行的管理就失去了有效的通道。
  
  欧洲商业银行的所有部门从职能上看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业务拓展系统。它是由市场营销、前台处理和后台处理组成的业务流程运行体系,面对分别由政府、金融同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组成的细分市场,并形成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现在,欧洲商业银行的业务系统的重组基本上是按两条线来进行,一条线是零售业务,一条线是批发业务。业务部门的职责是拓展市场、“销售银行”、服务和维护老客户、吸引新客户,直接为银行创造利润。
  
  二是管理系统。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把它们称为“银行管理中心”(Corporate Center),这包括公共关系(PR)、财务管理(FM)、信贷管理、项目管理、风险控制、审计、法律事务等部门。欧洲商业银行还有两个很特别的部门,一个是规则部门(Compliance Department),负责落实和满足政府监管机构对银行提出的各种要求;另一个是“变动管理部门”(Change Management Department),专门负责银行的战略制定与实施、负责例外情况的处理。近年来,亚洲部分国家的商业银行也开始设立类似的部门。
  
  在德意志银行,总行管理部室的主要职责被界定为4项:制定规章制度(Rules);制定业务服务标准和规范(Standards);制定工作指引(Guides);负责检查、督导全行各业务系统、各部门对前3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Auditing,Check)。
  
  在2000年年底的机构改革中,它们又精简了总行的管理部门,将其部门由原来的30个减少到12个,目前的部门包括股权管理部、公司发展部、行内协调部、公共关系部、投资者关系部、法律部、新闻部、税收管理部、审计部、风险控制部等,这些部门都不直接从事业务的操作,跟业务系统是分离的,只是负责对业务系统进行管理和控制。德意志银行将这些部门统称为“银行管理中心”(Corporate Center)。
  
  在总行部门的工作人员也由7000人减少到600人。这些管理部门有些较大,有些则很小,如法律部,只有3个人,但他们要负责制定相应的政策、负责总行的法律事务、负责管理分散在总行各业务系统和世界各地的2000多名律师。
  
  三是支持保障系统。它包括信息技术(IT)、人力资源(HR)、研究与发展(R&D)、后勤保障(Logistics)等部门。当然,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欧洲商业银行从节省成本和提高服务效率的角度出发,将支持保障系统中的部分功能外包出去。
  在这三个部门系统之外,商业银行实际上还有一个“统帅三军”的决策指挥系统,即银行的董事会和负责日常管理的行长班子及执行机构。
  
  欧洲商业银行的部门设置、业务配合通过上面勾画的三条线展开。主线是业务发展,通过业务发展服务客户、吸引客户,这是银行的第一工程,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另一条线是管理系统,这是银行的左翼,是业务部门的制动系统。这一类部门用专业眼光建议甚至决定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