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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探析

时间:2009-07-21 09:35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摘要:自由意志是西方伦理思想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通过探讨古希腊、中世纪、近代、现代等不同时期的西方自由意志的思想,可以看出西方自由意志乃是自律。真正的自由意志是建立在它自身之上的,这是一种自我循环,一种无限延伸,正因此它才成为了一条绝对的原则。
  关键词:自由; 自由意志; 自律
 
  西方人把道德生活奉为最高精神生活的时候,其伦理学说的核心问题是自由意志问题。自由意志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是人与动物的分界线。失去了自由意志,就失去了人。这种说法首先适合于任意性。因为无庸讳言,自由意志最基本、最首要的含义就是任意。“就任意作为决定这样或那样的能力而言,无疑地是自由意志的一个重要环节(按照意志的概念来说它本身就是自由的)。”自由意志或任意性有一种对人类文化、伦理道德和传统习俗的反叛和破坏性力量,但它同样也是建设性的:当它针对着野蛮、兽性、本能和惰性的力量时,它就是一切道德原则之所以能确立起来的原动力。自由之所以是自由,就在于它是自由选择、自由决定、自由争取而来的,而不是被人赐予的。自由意志的自发性和任意性选择还只是自由的一个初步的规定,进一步的探讨则发现,真正的自由意志乃是自律。真正自由意志是建立在它自身之上,这是一种自我循环。一种无限延伸,正因此它才成为了一条绝对的原则。
  古代希腊人对人的自由意志进行了最初的研究。苏格拉底认为,人的自由意志本质上是向善的,因为只有善事才对他有好处,恶事则使他亲受其害。一个人之所以要去作恶,也只是因为他以为那是善的,只要他知道了那是恶,它就不会主动去作恶了。因此要达到善,关键不在于限制人的自由意志,而在于教给人什么是善的知识;至于为善的意志(德行)本身,则是人天生固有的,不可教也不用教的。普罗塔哥拉认为,人们为了维护社会生活不得不假定人人都具备道德和正义的自由意志,但实际上,如果没有外来的强制和教育,那么人就会“只怀着一些相反的恶习,”而不能凭自己的自由意志成为一个善人。斯拉马寇说得更明确:“原来,人类之所以责难不公正,并不是因为他们不肯去作,而是恐惧自己将成为不公正的牺牲者。从这样看来,苏格拉底啊,不公正如变成大不公正,反可较公正更为有力,更为自由,更为主动。”换言之,人只要可以避免成为别人作恶或自己作恶的牺牲品,它就会尽量去作恶,因为这对他有利。
  这两种对自由意志的看法,都还仅仅停留在自由意志的“自发性”或“任意性”这一基本点上,尚未达到一种“选择”能力的理解。然而,苏格拉底和智者派的自由意志观却给后来西方人讨论自由意志问题提出了两个最基本的方向。首先是自由和知识的关系问题。另一个涉及的问题则是自由意志和道德评价的问题。
  苏格拉底和智者派的这一场理论较量,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有了一个暂时的了结。柏拉图的“理想国”已表明,对自由意志的“物化”规定必将导致对自由意志的抹杀;亚里士多德则恢复了个体自由意志的不确定性和选择的权利。他说:“所以道德性依乎我们自己,过恶依乎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有权利去作的事,也有权利不去作。我们能说‘不’的地方,也能说‘是’。如果做高贵的事情在于我们,那么不做可耻的事情也在于我们;如果不做高贵的事情,在于我们,那么,做可耻的事情也在于我们。”无疑,行善不仅只是行善,而且本身就是不作恶,作恶也不光是作恶,本身也是不行善。做一件事的自由意志本来就是两面的:要这样而不那样,因而自由意志必然是一种选择,即二者之一。人既然有行善的自由意志,也肯定有作恶的自由意志,反之亦然。“作恶出于自愿”,这甚至不能有苏格拉底的“无知”辩护。因为,如果你不愿作恶,谁叫你不去增进自己的知识呢?如果你陷入了不得不作恶的境地,那么你最初仍是自愿陷入进去的,因为你本来有不陷入这种境地的自由。这就揭示出,对善或对恶的自由选择的意志是一切善和恶之所以成为善和恶的根源。的确,如果人注定为善,那就不存在真正的善;如果人注定为恶,那也就用不着处罚恶人了。人们谴责恶行,是因为它本来可以行善。
  但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看似全面,却仍然遇到了意志和知识、及动机和效果的矛盾。苏格拉底已指出,如果没有正确的指示引导,主观上善良的意志很可能会导致恶劣的后果。亚里士多德也承认“德行是顺从正当的理性的指导的;”但他又认为:“但是从性格所发生的行为与其状态,却不是具有同等样式的自愿;因为我们只有在明白了特殊事实的条件下,我们才能始终作为我们的行为的主人;但是性格或习惯的养成,如同疾病的发生,是渐渐的、一步步的,是不可知觉的;因此,我们只在我们的习惯的开端时是主人。不过,我们要不要把我们的才能用到这一方面,其权仍操于我;就这一点说,性格的养成还是出于自愿”。这就是说,我必须为一种不可认识、不可知觉的过程负责。即使我是盲目的,即使我受到了外界不知不觉的影响和欺骗,即使我并不知道什么使我成了今天这样,我仍然是在行使我的权力和自愿,使我自由地使自己成为了今天的我;我是我行为的“主人”,但由于我行为的后果不可预料,这“主人”又打了折扣,我只在行为的“开端”时是主人;但事情在开端时恰好是对事情的知识和必然后果的认识最贫乏的时候,例如,不能指望一个小孩懂得世上的一切善恶,我们又怎能在缺乏知识的情况下认定我是自己行为的主人呢?亚里士多德没能解决这一效果和动机的矛盾,正如古希腊神话和悲剧作家们也无法调和这一矛盾一样。俄狄乌斯事先不知道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他为此承担责任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人一旦把自己看作自由的;他就不得不面临最尖锐的逻辑矛盾。自由等于荒谬。
  中世纪基督教在另一种矛盾面前无所适从,即:自由意志究竟应规定为善的,还是规定为恶的?福音书上说:“善人是从他的内心所存之善发出善意,恶人是从他内心所存之恶发出恶来”。一个人行善或作恶,完全被归结为听不听基督的教导;人并没有对善与恶的知识,因而也没有自由地选择行善或作恶的能力;在人的自由意志和善恶之间失去了直接的相关性,而插入了一个外来的意志,即耶稣基督的意志,惟有他是一个绝对善良的意志,是一切意志的权威标准。因此,基督教为人留下的最后一种自由意志就是信仰,或是不信。由此也就导致了个人意志的一种分裂,即同时存在有两种相冲突的意志,为善的意志和作恶的意志。“当我愿意为善时,罪恶也同时伴着我”,而在我犯罪时,却又并非全心全意地去做,而是,“我意愿的善事,我不去作,而我不意愿的罪过,我却作了。所以说,我如作了我所不意愿的事,这恰表明作这事的不是我,而是寄于我身内的罪”,“我按着内心者的意思,我是喜欢上帝的律法;但是在我的肢体内又另有一种律法,于我的心灵的律法交战,把我掳去成为这种在肢体上存在的罪的律法的俘虏。”服从上帝的意志是善之根源,屈从自己肉体的意志就是犯罪的根源。基督教把后一种意志也归于魔鬼撒旦的诱惑,这就取消了人的一切行善、作恶的自由意志,人成了在上帝和魔鬼之间被撕扯着的一具木偶。人不能凭自己的意志在善与恶之间直接作出选择,而只能在信仰或不信之间作出选择;信与不信本身很难说就是善与恶,只是因为信的是上帝,这将带来善,不信上帝将带来恶,它们才具有了善和恶的意味,但已是间接的意味。基督教自由意志的这种悖论使整个中世纪的教父哲学家和经院哲学家们大伤脑筋。奥古斯丁认为,恶的意志是来自灵魂本身的一种倾向于低劣事物、倾向于作恶的自发性,他甚至并不是由肉体或某个具体原因引起的。自从亚当堕落之后,就把作恶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