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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运建设资金筹措初探

时间:2009-07-21 11:30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水运建设投资需求的加大,受交通“费改税”影响,水运建设资金缺口问题是亟待国家重视和解决的。因此,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筹集资金的基本经验,制定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水运建设和养护资金来源的筹融资政策。
   关键词 水运 建设资金 筹措

1 近年来我国水运建设资金来源的现状特点
1.1 水运建设设施投资规模不断扩大
  据统计,1991~2000年我国水运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从1991年的60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131亿元,增加了1.18倍,年平均递增率为11.8%,其中“八五”时期每年投资约98亿元,“九五”时期平均每年投资约134.5亿元,“九五”时期比“八五”时期平均每年增加投资36. 5亿元。由此可见,“九五”时期是我国水运建设自建国以来投入最多的时期。其中,航道航标建设投资增长最快,即从1991年的4.34亿元增加到2000年46.17亿元,年递增率高达39.11%。同时,在水运建设总投资中的比重也从1991年的7.22%增加到2000年的35. 25%;同时,港口建设投资所占比重最大。其投资额从1991年的30.78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59.61亿元,约增加了1倍,虽然年递增率不到10%,但是在水运建设总投资中的比重却基本维持在50%以下的水平。
1.2 水运建设资金来源结构变化较大
(1)“国家投资来源”不断减少。国家投资来源(主要是指中央财政资金)的金额不断减少,所占水运建设资金来源的比重也不断降低。即从1991年的18.45亿元减少到2000年的1.59亿元,同期所占比重也从30.71%下降到1.21%。主要原因是国家经营基金投入1996年取消,银行软贷款1998年停止,仅存的非经营基金也逐年减少。
(2)“交通部专用资金” 来源增长较
快。“交通部专用资金”是中央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为从政策扶持交通行业而批准交通部征收的专项建设基金,“交通部专用资金”的金额从1991年的 2.38亿元,增加到 2000年的 20.69亿元,占同期水运建设资金来源的比重也从3.97%增加到15.89%,成为水运建设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之一。
(3)“国内贷款”来源减少。目前国内银行贷款占到我国水运建设资金来源的第二位,但是,其贷款额在1991~2000年期间呈三角形变化,即从1991年的21.56亿元持续增加到1995年的51.4亿元,随后持续下降到2000年的29. 08亿元,同期,占水运建设资金来源的比重也从35.89%下降至22.20%,呈快速下降趋势。
(4)“利用外资”来源有增有减。利用外资金额从1991年的5.9亿元增加到1997年的14.18亿元,又下降为2000年的6.34亿元。从“利用外资”的投资结构看,首先是沿海港口建设,约占80%;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我国集装箱运输的蓬勃发展,包括香港和黄集团在内的境内外有实力的码头公司和大型航运公司纷纷抢滩中国沿海港口的集装箱码头业务,投资势头迅猛。其次是水上运输部门,约占12%。第三是航道建设,主要是“九五”期利用外资进行的西江、湘江、浙江杭嘉湖水网等项目建设。
(5) “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增
长较快。目前,我国水运建设“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来源较为复杂,其主要有折旧资金、经营利润和积累、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形式。企事业单位自等资金巳成为我国水运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不仅金额稳定且增长快速,从1991年的3.2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28.45亿元,年递增率达32.3%,而且在水运建设资金来源中的比重也从1991年的5. 33%增加到2000年的21.73%。  
2 “费改税”对水运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筹措影响分析
2.1 有利影响
  (l)“费改税”建立了水运建设和养护资金的法定来源渠道。从这次“费改税”的基本思路看,改革后的税收不作为财政的一般收入,除弥补其他部分非交通行业用油损失外,仍作为交通行业的维护、建设和管理的专项资金,即具有专项税收的性质,为逐步改善我国水运基础设施的条件提供了长期的、稳定的资金保证。
  (2)“费改税”有利于国家筹措资金,为国家加大对水运的投入提供了可能性。与现行水运规费相比,燃油税属“中央税”,以“中央税”的形式征集资金,具有权威性、法律保障性,有利于克服现行征收水运规费中出现的逃缴、欠缴、漏缴和抗缴现象,有利于提高水运建设和养护资金的实际征收水平。为国家加大对水运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提供了可能性和现实性。
  (3)“费改税”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政府主管部门加大水运宏观调控力度,引导社会资金的正确投向,促进水运建设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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