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论文库 > 政治 > 其它相关 >

统一战线与政治文明

时间:2009-07-21 16:50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 作 者】张天昱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中央统战部研究室
【 正 文】
  十六大报告把政治文明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单列出来,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总体思路上的一个重大发展,必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是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统一战线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的这一重要论述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统一战线成员的极大关注。
  从马克思使用政治文明概念,到去年年初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同志第一次在我们党的正式文件中使用这一概念,时间跨越150多年。在“5•31”讲话中,江泽民同志第二次使用了政治文明这一概念。前不久,江泽民同志在视察中国社会科学院时,第三次使用了这个概念。
  不到两年时间里四次讲到政治文明,可见江泽民同志对这一概念的使用绝不是偶然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此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为什么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形势下,江泽民同志特别把政治文明单列出来,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提?单独提出政治文明,对于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什么特殊意义?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政治发展具有什么意义?政治文明的提出对于与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发展息息相关的统一战线又具有什么意义?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历史进程中,统一战线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围绕这些问题,本文简要谈点个人看法。
      (一)
  要思考和研究政治文明问题,首先必须准确把握这个概念的基本内涵。
  关于政治文明的确切内涵,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和标准的说法。但是从总的情况看,大家普遍认为政治文明应该是人类改造社会过程中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其中包括政治意识、政治制度、政治行为等因素。与政治文明相近的另一个范畴是政治文化,但政治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政治文化主要是指政治意识或政治观念,与政治文明有明显的区别;而广义的政治文化则不仅包括了政治观念,还包括各种政治制度、规范、习俗等,与政治文明的内涵大体相当。如果一定要区分两者的话,那么政治文化可能比较中性一些,而政治文明则更带有褒义,是对一定社会政治状态的总体肯定。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讲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现在又增加了一个政治文明,就有必要分清三者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讲,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分界比较清楚,与精神文明的关系就比较复杂了。尽管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同属上层建筑,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前者只能够代表和反映思想道德等意识形态领域的东西,无法涵盖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制度和政治设施等内容。但在社会上,长期以来一直把政治制度、政治设施等当做精神文明的内容。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对于政治文明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党的三代领导核心都有论述。尽管党的第一代和第二代领导核心没有使用政治文明这个概念,但他们同样表达了对这一重大问题的关注。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同志针对苏联模式的各种失误,在《论十大关系》中就强调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还要改革”,提出要不断进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的改革或者说“革命”。进入新时期以来,邓小平同志在深刻总结“文革”教训时指出,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也强调,到建党100周年时,我们不仅要在经济建设、思想文化道德建设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更主要的还是要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规范有效的社会主义具体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十六大报告中,他进一步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因此,把政治文明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单列出来,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总体思路上的一个重大发展,必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说把政治文明单列出来,体现了中央在设计国家发展总体思路上的重大突破?大家都知道,江泽民同志近年来在涉及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方面,共提出了三个重要的论断:一个是“执政兴国”,一个是“以德治国”,一个是“依法治国”。其中,“执政兴国”主要是抓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因而主要是物质文明;“以德治国”主要是抓思想建设和道德建设,因而主要是精神文明;“依法治国”主要是抓法制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因而主要是政治文明。三者互相配合,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三个支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才能更全面、更迅速地健康发展。如果只强调前两者,只注重物质生产和思想道德建设,轻视、忽视制度和法制建设,我们对人类文明成果的理解和认识就是片面的,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是不可能成功的。从一定意义上讲,政治文明作为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文明水平,甚至可以说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及整个社会文明系统的主导和保证。因为从三者的关系看,政治文明是物质文明发展的杠杆,政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将为物质文明提供良好的制度条件和政治保证;政治文明同时也是精神文明发展的决定因素,一方面它制约着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另一方面社会的政治改造必将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产生深远的影响。从根本上讲,一个社会是否文明,主要的标志固然与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极大丰富有关,但更主要的还在于这些财富公正、公平、公开地再分配。如果财富极大丰富,但分配不公,也不能算是一个文明的社会形态。因此,只有更加自觉主动地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才能从总体上确保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方向,才能从制度上确保我国社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才能从根本上确保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发挥。
      (二)
  从政治学角度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实质就是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快推进政治发展或者说实现政治现代化。在“5•31”讲话中,江泽民同志正式使用了政治发展这个概念,强调“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据我所知,在党的重要文件中正式使用这个概念,这还是第一次,与政治文明同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过去在领导讲话和中央文件中,主要是讲政治稳定,强调政治稳定对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稳定是中国目前的最高利益,但只讲政治稳定不太全面,把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谈也不彻底。因为政治在保持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自身也需要发展。
  一般来讲,评判一个国家的政治是否稳定,标准主要有三条:一是看整个政治体系是否具有强大的权威性,是否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肯定和承认;二是看整个政治体系是否功能齐全、运转正常,是否能够在履行对全社会进行调控功能的同时,不断加强对自身的调节;三是看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活是否井井有条,是否基本上在法制范围内合法地开展。从这三条标准我们可以看出,政治稳定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动态的稳定,是一个不断走向现代化的过程。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条件下,要保持国家的政治稳定,必须坚持政治发展。同时又必须具有自我调适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没有政治发展的政治稳定必然导致僵化,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丧失政治稳定。要达到动态的、良性的政治稳定目标,现实途径和必由之路就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制度化程度和法律的权威,逐步实现政治过程的程序化和决策过程的科学化,建立健全政治参与的机制和渠道,协调处理好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之所以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保持了长期的政治稳定,其中关键的一条是我们党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加快政治发展、逐步实现政治现代化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一是政党与政府、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新定位,由过去的高度一体化转变为适度分离,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现象得到了很大改变,各种民间组织和中央机构的微观调控也使国家控制方式日趋优化;二是社会整合方式的进一步丰富,由单纯的行政权力为主走向行政权力和经济杠杆、法律调控并重的轨道,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三是政府权力的调整,由过去的中央高度集权变为中央与地方的统分协调,特别是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四是政治权威的变迁,由过去的“权力至上”、“官本位”逐步走向“依法行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五是权力监督和制约手段的完善,从过去主要强调道德自律转向注重制度约束;六是政治参与模式的发展,由过去的被动型、动员型逐步发展到自主型;七是政治文化主体的变化,正在由群众文化逐步向公民文化发展;八是政治决策依据的调整,由过去主要依靠少数人的经验发展到逐步靠提高科学化、民主化的程度。尽管这八个方面的概括不一定完整、准确,但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中国政治发展所取得的历史性进步。如果没有这些巨大的政治发展,我们很难想像在改革开放这样深刻的社会历史变革时期,我国竟然能够保持长期的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
  面对这样巨大的政治发展成就,为什么仍然有人指责中国不搞民主政治建设,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一方面,这跟我们没有很好地总结和宣传政治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就有关;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人的别有用心,特别是在西方敌对势力的眼中,所谓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说到底就是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们绝对不允许的。政治发展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都必须遵循的硬道理。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来进行,在促进政治发展的同时,始终保持社会的政治稳定。我们建设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是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必须充分体现国体与政体的高度统一,民主与法制的高度统一,共产党领导与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与多党派参政的高度统一。因此,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必须与我国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相适应,与我国的历史条件、经济发展状况和文化教育水平相适应。
      (三)
  按照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要推进政治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是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三者的辩证统一。在此方面,统一战线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完全可以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
  1.关于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当然包括党的领导与统一战线内部的各种关系(如党与民主党派、民族、宗教、港澳台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党外知识分子)。一方面,统一战线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政治发展历史反复证明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另一方面,统战对象是人民当中的特殊组成部分,要充分尊重、维护和照顾他们的民主权益。这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两条主线,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反过来讲,统一战线聚集了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在整个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因此,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又会对整个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一定的推动和带动作用。
  2.关于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之后,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正在发生变化,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使执政党建设进一步向现代化方向迈进。我们党要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就必须在加强领导的同时,不断切实改善党的领导,克服以党治国、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等弊病。在这样的形势下,参政党建设也必须适应依法治国方略和政党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和现代意识,努力把民主党派建设成为适应新世纪、新形势要求的现代化参政党。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始终坚持统战特色,不能因为依法治国就把所有问题都转变为法律问题。比如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其实质是统一战线内部的提意见、做批评,与法律监督是互为补充的整个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如果把它法律化,既与人大等有关部门的法律监督发生冲突,又会使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丧失统战性质,弱化来自统一战线方面的监督力度。
  3.关于正确处理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问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与加强制度和法制建设结合起来,这是从改革开放之初就由邓小平同志确定下来的基本原则。在统一战线范围内,处理这个关系,基本的内容就是要在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方面下工夫。具体来讲,就是要把人民民主的内容、形式、程序、方法、途径用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或机制固定下来,实现制度创新。与此同时,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也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过程中,不断探索人民民主新的实现形式。比如,过去民主党派主要是以个案的形式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意见,这种形式在今天仍然有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但不可否认,这种方式有一定的人治色彩,在实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应该立足于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按照各级党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更加公开地积极参与到各项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制定过程当中去。特别是很多统战对象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有关政策、法律制定和出台的过程中,完全可以发挥其他方面起不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