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论文库 > 政治 > 资本主义 >

略论中国问题(一)

时间:2009-07-22 09:07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第一章 引题:论述我国农村问题

第1节 解决农村问题的关键是减免农业税吗?

最近全国媒体杂志、报纸上刊载关于农民问题的文章可谓不少。自从去年朱总理谈到加入WTO后最担心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到去年底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休养生息,增加农民收入。再到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对农民问题的多个提案,在这些内容中,大家都形成了一个共识,"农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从而提出了种种解决的方案。比如最近在2002年3月14日《南方周末》特别推荐刊登的一篇邓大才的文章,《农民休养生息七点建议》我摘录他的七点建议条目如下:
1) 减免农业税和农民特产税
2) 废除义务工和积累工制度
3) 改革农村公共产品筹集制度,实行投资多元化,减少农民的生产共同费的分摊。
4) 国家应支付农村的失业和社会救济费用。
5) 矫正按人头收征税费的所谓"人头费"。
6) 国家应承担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费用。
7) 国家应承担农民额外支付的乡镇行政管理费用。
我想说此篇文章引起我的争鸣,是因为内容是华而不实、或者是口惠至、而实惠难至的一种建议。虽然作者能对农民问题如此关注,我个人由衷地表示对他怀有深切的敬意。但是上述七种建议中,我除了赞同部分条款外,其它实在不敢苟同,例如1)、2)条。这是因为,首先,国家是每一个公民的国家,纳税是每个公民为国家应尽的一项义务和权利。这是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一个国家的公民的先决条件,而不能因为某些人是穷是富,是官是民,就有纳税或不纳税的豁免权。这也是作为全体公民是否真正平等的标尺,只有每个人只有无一例外地受其约束,国家权力才不会被少数人所滥用。所以农民只有为国家按税制纳税的时候,农民才真正成为了人民中的一部分--公民。若因为"农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就免除其纳税的义务,农民是否比现在更受"人民"的歧视(乡巴佬、盲流等)--这是因为当他们若未尽到作为国家主体的一部分的义务和权利的时候,也同样不会得到其他公民的应有的尊重!同时,仅用同情或慷慨是解决不了九亿多农民的问题的!我们如果不从根本上寻找"农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原因,那么就有可能会造成该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不应该成为的问题的"问题"却被解决了的局面。就象医治一个急性盲肠炎的病人,仅仅靠打点点滴消炎了事,或者开刀没有割掉盲肠,却割掉其他肠子一样。这是否是真正根本解决问题的方式?所以,1)、2)条之建议虽然看起来快意爽利,但是实在不是什么富民之策,最多是暂时救济之论。再者,国家毕竟是国家--人民的国家,大家的国家。我国政府若真正对农民实行了《七点建议》中的1)、2)条之建议,4)、6)、7)条建议所需之费用将从何处出?哪个国家也不会有如此多的财富,能支付起(减免并补贴)本应该是九亿多农民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如果实行这样的建议,我们将奉行的仍然是"贫穷落后有理"的道理。长此以往,我想,国家不是因此强大了,而是更积弱。若发展到’积弱’这个时候,在一个积弱的国家里,没有公民发言权的农民是否将更苦、更累?
其次我们要思考因为什么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农民为什么负担不起自己--也只能是自己必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清楚了,就有了农民该不该减免应交的农业税的理由。也许我们都清楚这样的一句哲语,人只有自救,方可得救。一个九亿农民的群体,不是可以靠国家少收入300多亿元的农业税就富余了的问题。农民不富裕的根子,或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真是税收过高吗?其实国家安排规定的农业税收,仅规定是纯收入的8.4%,完全低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税种。为什么还是得出农民负担过重结论呢?其实农民所处的真实情况应该是:农民相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在现有的社会关系条件下,(一)农民占有(租借更恰当)的可供自己生产的生产资料太少。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明白,从大处讲,美国和我国的国土面积大致相当,美国拥有的土地资源所生产的农产品的价值,仅仅有占美国2.7亿人口的3%左右的农民,即仅仅一千万人以下的人口所出售、拥有,美国就这样还需要对它的农民补贴。而我国相当的土地资源却要养活8.7亿的农民,同时,农民却要额外养活许多非农业人口。这些无法比较的不成比例的数据,就是我国目前农村所面临困难的基本国情。再从个体的农民仅仅拥有一亩多土地来说,拜土地一年所赐,能有怎样的收入,大家可以很简单地计算出来。也就是说,农民占有的可供自己生产的生产资料太少。(二)投入使用成本又相对过大。无论农户大小,土地多少,必备的农业生产工具,如拖拉机、牲畜、犁、耙、等等都是少不了的。更重要的是,农民自己也必须具备一切生产能力,如掌握农药、种子、化肥等的使用,机械操作,扬、撒、犁、耙诸如此类的技能。否则,农民自己的生产效率就要受到很大的影响。可见,农民所拥有生产资料在单位数量上,相对投入使用的成本绝对过大!虽然土地的产出率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但是整体收入仍然太少。(三)加上农民除国家税收外,额外承担了大量的绝对不应该承担的摊派、提留、罚款等无列入国家政策的款项。就如城市人拥有一辆汽车坐上驾驶员,能载重10吨也很轻松,而农民就象拥有一辆牛车,载重一吨再坐上一个赶车的(和几个搭车的),反而是牛车负担相对过重,是一样的道理。所以我们要做的不是把车上应该装载的东西卸下来,而是怎样把牛车变为汽车,或者把肥胖的赶车(搭乘的)人请下车的问题。如果认识不到这两点,仅把农民负担过重变相转嫁到其它行业上,造成国家要补贴这,减免那,一旦国家财政不堪重负,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是否能够真正地得到解决呢?

第二节 分析解决农村问题所用的有关经济学理论基础
现在,问题集中到怎样增加农民的收入,让农民创造足够的价值,即怎样把牛车变为汽车,以承担起农民作为国家的主体--公民应尽的义务和权利的责任。同时也要如邓大才先生所提到的第3)条:改革农村公共产品筹集制度,实行投资多元化,减少农民的生产共同费用的分摊;即请肥胖的赶车人和搭车人下车,方是解决农民问题的根本思路,这种思路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呢?
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要求有相应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的原理,我们都早已熟悉。再者,处在西方国家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型时期的资本主义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开篇宗义地就国民财富的来源,得出了其决定于从事于有用劳动的人数和无用劳动人数的比例多寡,以及有用劳动人数的生产效率的高低。并且说明了劳动的生产效率提高在于社会分工,而社会分工却受市场范围的大小的限制等,他有一个清晰明了的理论论断。实际上与马克思的原理有同工异曲之妙!如果我们能着手解决阻碍着农民进行社会分工所受到市场范围太小的限制的问题,从而促进农民的社会分工,也实际上解决了与生产力要求有相应的生产关系的问题。可以这样说,亚当.斯密之后的经济学说不过是在亚当.斯密的理论框架下刻刻划划的雕梁画栋之技,正如1992年出版的缪萨尔森和诺德.豪斯合著的《经济学》(第292页)中所说,"经济学者几乎用了两个世纪来证明亚当.斯密的论断的核心真理……完全竞争、一般均衡的市场经济,会显示出资源配置的效率"。即说明了亚当.斯密以后的近二百年经济学不过是证明了亚当.斯密的自由竞争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的市场经济原理的正确性。我认为,《国富论》的伟大,远胜于宋代程普的半部《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