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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劫贫济富”与民主化管制

时间:2009-07-21 13:26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九十年代后期以来,各竞争性行业一轮接一轮地展开了激烈的价格战,中国经济第一次陷入通货紧缩的危机。然而,就在竞争性商品价格不断下降,竞争性产业利润大幅度萎缩,部分企业濒临破产倒闭,工人大批失业,农民收入大幅下降之际,铁路、邮政、民航、电力、保险、石油、大学、大医院等全国性垄断部门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却不降反升,自来水、煤气、供暖、公交等地方或城市垄断的服务价格也在上升。由于尝到垄断的甜头,吃到竞争的苦头,竞争性企业结成价格同盟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各地方的保护主义措施也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因此,垄断性行业与竞争性行业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城市与农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怎么办?破除垄断,引进竞争!人们不假思索地认为。即使是市政公用企业,即使是自然垄断企业也可以引进竞争,也必须引进竞争。即使那些拆分难度很大的业务,如电信与铁路的基础网,也要将其大卸八块。人们想象着,只要有了竞争,价格就会下降,服务就会改善。不仅如此,经过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熏陶,许多人相信,竞争是善,垄断是恶。因此反垄断不但是经济利益的要求,还是向恶势力作斗争,具有道义上的光环。

然而,垄断恰恰是竞争的必然结果,两极分化也恰恰是竞争的必然结果,正如排泄是吃饭的必然结果一样。真正能够遏制垄断力量的是民主化管制,真正能够抑制两极分化的仍然是民主。

一、经济全球化意味着垄断全球化

在许多人看来,经济全球化意味着竞争全球化,意味着各国企业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无障碍的激烈竞争,因此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竞争激烈的世纪。但是,不知道人们想过没有,全球5 00强几乎都是在本国乃至国际上具有垄断地位的跨国公司,其资产总额至少在100亿美元以上。全球竞争首先是这些垄断性公司的国际竞争,而全球竞争的结果则将是垄断从一国走向国际。目前微软已经享有全球垄断地位,波音和空客两家联合垄断了全球大型民航客机制造业。随着投资自由化的推进,国家保护的消失,可以预见,更多的行业将形成一家或数家公司垄断的局面。九十年代以来,西方兼并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每年的收购兼并金额持续陡升,1 998年高达2.4万亿美元,前十大兼并案的平均兼并金额达607亿美元,其中埃克森兼并美孚案值高达863.6亿美元。1999年购并额进一步上升到3 。3万亿美元,2000年又增至3.5万美元,是年初,美国在线购并时代华纳案值高达3500亿美元。经过这十年的各国内兼并、跨国兼并跨洲兼并,著名的如有德国戴姆勒-奔驰收购美国克莱斯勒,英国石油与美国石油合并,美国福特公司收购日本三菱等,垄断正在迅速地从一国走向全球。

因此,二十一世纪国际经济的真正特点恐怕不是自由竞争,而是全球垄断。激烈的竞争将不是在国际垄断寡头间展开,而将在众多配套厂商间展开。小企业将为争取垄断企业的青睐而激烈竞争,各国将为争取垄断企业到本国开设生产基地而竞争。当中国热切迎接财富论坛5 00强会议召开时,我们发现,这个世界的真正主宰者就是这500家全球性垄断公司。国际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一是各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全球有实用价值的专利9 0%左右掌握在跨国公司手中。这些大公司都拥有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控制着从原料开采收购、生产制造到产品零售的全过程,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实验室和第一流的科学家、工程师,可以调动的资金远远超过绝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影响媒体的能力也远远超过各国政府。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拥有上千亿美元资产的大跨国公司在内部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其各子公司在人事上受公司总部任命,在财务上也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而是通过转移定价等方法逃避税收,逃避与子公司的合作方分享利益,从而实现全公司利益最大化。例如,德国大众高价出售发动机给上海大众汽车公司,使上海大众的利润大部分转移至德国大众。

这意味着,美日欧各国经济的主导性力量是各大垄断公司,其主导性经济调节机制是计划调节机制。尽管这些垄断公司之间也会展开激烈的竞争,但更多的时候是这些垄断公司相互达成价格默契,共同控制市场。例如,美国三大汽车厂商之间的很少开展价格战,它们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新车型研制,巨额广告费用投入等方面。当优质廉价的日本汽车进入美国市场后,美国三大汽车厂的反映并不是跟着降低价格,而是通过美国商务部要求日本厂商实行自动出口限制。当然,在那些很难形成寡头垄断的行业,如纺织业,农业,旅馆业,餐饮业等,以及为垄断性公司提供配件的厂商间,都存在激烈的竞争。即使如此,在这些行业也仍然有行业协会的协调,使竞争压力不时得以缓解。

遗憾的是,当我们开始改革开放,放眼西望时,居然只看到竞争,看不到垄断,只看到市场,看不到计划,并由此形成了竞争崇拜。但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即,如果我们仍然看不到西方经济的主导性力量是各大垄断公司的现实,那么中国无数的小竞争者必将成为西方大垄断公司的盘中美餐。

二、竞争的结果必然是垄断

其实,比较接近经济学教科书的自由竞争时代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了。美国在1840年以前的经济大体如此,每一个行业都有数以万计、十万计的厂商,最大的企业雇员不过5 0人,最大的商号则不过10人。然而,即使那时,也存在垄断力量。我们知道,1840年以前,美国还没有铁路、电报,交通、通讯及不方便,全国市场被分割成无数个地方市场,在每个地方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同业公会控制着价格和竞争。随着铁路、电报和煤炭的使用,地方性企业开始在全国市场展开竞争,一个全国性的市场开始形成。然而,短短十几年功夫,全国性竞争激烈就导致了全国性通货紧缩。全部商品的批发价格指数自1 869年的151降至1886年的82,农产品在同一时期自128降至68,金属和金属产品则自227降至110。对大多数制造厂商来说,应付产量上升和价格下跌的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形成全国性的同业公会,缩减生产以维持价格。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此种联盟已经成了大部分美国产业界正常做生意方式的一部分了。单是五金工业,就有5 0多家不同的同业公会管理着许多生产专业化产品的卡特尔。各种工业都是如此。只有纺织工业、服装工业、出版工业和印刷工业的同业公会较少。随后,同行公会进一步演化为卡特尔、托拉斯,垄断程度越来越加深。1 893年,美国实施反垄断法以后,托拉斯又进一步演化为一体化公司。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实际执行情况是,只反价格同盟,不反一体化公司。由此,供产销一体化的垄断性公司迅速发展,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基本控制了美国经济。一体化公司的优势在于,它把大量原先由市场交易完成的协调内部化,即用看得见的手代替了看不见的手,用计划代替了市场,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整体竞争力,因此能够提供更优质廉价的商品,从而击败其竞争对手,完成对市场的垄断。同一时期,欧洲和日本的企业仍未完成一体化,仍停留于价格同盟阶段,不能获得大规模生产、大规模销售的效率,故纷纷败在美国企业的脚下,欧洲人惊呼“美国的侵略”,而日本人则干脆加高贸易壁垒,一心一意经营“大东亚共荣圈”。二战结束后,欧洲、日本企业吸取教训,学习美国的一体化经营,加上相对低廉的工资成本,才渐渐从美国企业手中夺回市场份额。

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史都是从高度分散的竞争走向高度垄断的竞争的历史。虽然至今仍然没有一家企业称得上对绝对垄断全球市场,但是市场结构的垄断程度越来越高却是不争的事实。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则是转换成本越来越高。例如,微软仍然没有垄断微机操作系统,但使用视窗软件的消费者却感觉到转换系统的成本很高。只要视窗的售价低于转换成本,即使比尔·盖茨享受着1 0000%的暴利,消费者也只能接受。这意味着,盖茨成为世界首富靠的就是他在全球范围内的垄断,即使不是绝对垄断。地域性垄断企业如供暖、自来水等公用企业,以及房地产业等则对该地域内的消费者享有垄断优势。消费者只能通过改变居住地来抵制地域性垄断的盘剥,而改变居住地的成本同样是非常高昂的。

垄断的形成从技术上看有多种原因,在高固定资本投入、低经营成本的产业,如铁路、电信、房地产、汽车、飞机、计算机、互联网等产业,竞争到垄断的过程会非常迅速。但是,垄断形成的根本原因却是竞争。竞争其实是经济战争,战争的规律则是弱肉强食。即使在技术上不利于垄断迅速形成的行业,垄断程度也在不断增大。例如零售业,这是一个低固定资本投入,高经营成本的产业。但是美国零售市场上沃尔-玛特一家就占了零售市场份额的1 /3,几乎囊括了全部利润丰厚的零售业务。凭借着其零售业务的强大地位,沃尔-玛特可以采购到最低价格、最优质量的商品,以采购成本的数倍到数十倍的价格出售。其实从日常生活中我们就可以观察到,甚至餐饮业的垄断程度都会在竞争中不断提高。经营好的饭店顾客盈门,而相邻饭店却可能门可罗雀,于是同一地区同一档次的饭店数量越来越少,而其规模却越来越大,后来的竞争者的进入门槛会越来越高。可口可乐是饮料业的超级帝国,靠每年5 0亿美元的巨额广告投入在人们的心里建立起了高品质的垄断地位,使人们在购买饮料时情愿接受可口可乐远超过成本的定价。

三、垄断能否被打破?

应该承认,在从竞争走向垄断的过程中,消费者事实上是与垄断性公司结成了同盟的。能够成长为一体化垄断性公司的企业都是依靠更优质的服务和更低廉的价格赢得消费者,打败竞争性小公司的。然而,一但其垄断地位稳固,垄断性公司完全有可能滥用垄断地位,索取远高于其实际经营成本的价格,而消费者却只能接受其令人窒息的拥抱。事实上,由于垄断性公司不再需要考虑夺取市场份额,完全有可能追求利益最大化,按照所谓进入扼制价格原则定价,在此定价下,新进入者将无利可图,而垄断者却利润丰厚。

问题就在这里,当垄断性公司如此定价时,没有任何头脑正常的投资者敢冒风险进入该行业。根据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垄断导致资源的低效配置。因此,应该打破垄断,形成有效竞争,办法就是由政府出面分拆垄断性公司,使新投资者有可能进入该行业。

中国电信体制改革正是本着这一理念。某报最近发表评论说:过去,只有中国电信一家,今天,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7大电信运营公司并存,至少是形成了竞争的态势。但是,从消费者角度看,效果可能并不明显。打破垄断是为了竞争,竞争最终应该让消费者得实惠。从这点看,电信体制改革不是完成了,而是很有必要进一步深化,应该将改革进行到底。该评论最后说,垄断已经打破,更要彻底打破,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是历史发展的潮流,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对于广大电信消费者,随着电信改革的不断深入、垄断的彻底打破,体验真正做上帝的滋味不会再遥远。

其实,打破垄断恰恰靠的是行政、法律手段,而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却是从竞争走向垄断。靠行政手段固然可以一时打破垄断,但残酷的市场竞争却会重新形成垄断。1 996年美国电信改革法案实施以后,电信业一时间蓬勃发展,年投资额高达1000多亿美元,到处在铺设光缆,到处在采购电信设备,长途电信价格甚至降低到接近于零的水平。然而,短短四年之后,大批电信企业倒闭,电信企业的市场价值一落千丈,甚至三大电信巨头A t&t,Worldcom,Sprint都濒临破产。美国商业周刊认为,今后,贝尔、SBC,Verizon三大公司将可能垄断整个电信市场。美国消费者在体验了四年真正做上帝的滋味后,很可能又要接受新的电信垄断巨头的宰割。

美国电信业竞争的社会成本极为高昂,估计高达3000亿美元左右的投资化为严重过剩的电信资源,纳斯达克股市失去近六万多亿美元的市值,并且直接触发了美国经济从繁荣走向衰退。而其追求的形成有效竞争的改革目标,却并未实现。用前述评论的语言总结这场电信改革可以说,垄断无法打破,即使打破也会重新形成垄断,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是历史发展的潮流,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美国持有效市场理念的人不懂得这一规律,已经在实践面前碰得头破血流。中国的追随者能够幸免吗?
有人说,美国的垄断是竞争中形成的垄断,是经济性垄断。而中国电信、电力的垄断是行政性垄断,是未经过竞争的垄断。因此,即使美国公司的垄断不应该破除,没有能破除,中国的行政性垄断也应该破除,应该能破除。其实,只要是垄断,无论是竞争中形成的垄断还是行政垄断,都有可能滥用垄断地位。对于消费者来说,其意义是一样的,都得支付高额费用。八十年代以来,美国大公司高级经理的收入与工人相比急剧上升,1 980年两者之比仅为40:1,到1999年时达到475:1。这是美国大公司凭借其垄断地位向顾客索取高价的明证。发达国家工资水平是发展中国家的十倍乃至数十倍,同样是发达国家的垄断性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索取高价的明证。如果说要破除垄断,首先要破除美日欧跨国公司对世界市场的垄断。其次,美国的经济性垄断难以破除,中国的行政性垄断恐怕也难以破除。电信、铁路、电力等部门素有自然垄断部门之称,拆分难度很大,拆分成本很高,而重新形成垄断却很容易。

根本的问题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的统一,垄断而不是竞争必然成为经济生活的主导力量。要在二十一世纪贯彻十八世纪形成的自由竞争理念,恐怕比“骆驼穿过针的眼”还要难哩。

四、反垄断的新思路:民主化管制

当垄断成为无所不在的现实时,真正从普通公众利益出发的选择恐怕只能是对垄断性公司进行民主化管制。事实上,管制而不是拆散一体化垄断公司正是美国长期以来的经济司法实践。还在托拉斯刚刚兴起,遭到州和联邦法院和州议会的攻击时,新泽西州议会即通过了普通公司法,该法允许制造厂商在州内和州外购买和拥有其它企业的股份。一年后,当美国国会通过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规定“以托拉斯或其它限制生意的形式的联合”为非法时,在新泽西州注册的控股公司立即取代了托拉斯,合法地把几个州的许多企业的经营设备合并成一个大的、单一的联合企业。随后,美国企业兼并活动高潮迭起,纷纷将托拉斯合并成控股公司。1 895年,在联邦政府控告美国制糖公司案中,最高法院判决宣称,一体化的制造业股份公司,而不是独立制造公司的联合,不违反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紧接着在1 897年的横贯密苏里货运协会案件、1898年的联合运输公司案件(它牵涉到东部干线协会),以及1899年的阿迪斯顿钢管和钢公司案件中,最高法院都作出了清晰和准确的判决,任何生意公司的联合,如果是为了冻结价格或分配市场,那就触犯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受这些判决的影响,1 899年美国再次涌动企业合并大潮,一年中合并数目相当于前九年的总和,并且合并后的企业取消各成员公司,统一经营调度人财物供产销。这些垄断性大企业成长为美国产业界的精英,并使美国从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传统个人式资本主义转变成两权分离的现代经理式资本主义,即所谓现代工商企业。

不错,这些垄断性的现代工商企业的成长一直遭到民众的反对。信奉自由竞争的经济学家们也都以怀疑的眼光来看大型企业。舆论普遍认为,垄断即罪恶。但是,这并没能阻挡美国经济的垄断化。到1 947年时,美国200家最大的企业就占全部制造公司资产额的47.2%。1963年,这一比例上升为56.3%。1968年,更增长至60.9%。这些庞大的企业是各种基金的提供者,也集中了大部分研究与开发力量,成为新技术的发源地。这些公司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和二十年冷战期间政府的主要承包商。它们也是向政府的原子能计划和太空计划提供硬设备的公司。它们还是继续对欧洲和其他海外生意人提出“美国的挑战”的公司。说到底,这些大垄断公司正是美国经济成功的奥秘所在。

因此,从60年代起,美国学术界和舆论对垄断与兼并的敌视态度有了较大的改变,开始认识到形成垄断的经济合理性。其中,法律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崛起对舆论的转变功不可没。法律经济学认为,解决经济司法问题需要经济学分析的帮助,而不能仅仅依靠法律原则做出绝对判断。因此,是否应该禁止兼并取决于收益和代价的权衡。兼并所带来的规模经济效益可以使生产成本下降,这是社会收益;同时兼并又会带来企业对市场的支配力即垄断力量的增长,使企业可以滥用垄断地位索取高价,这是社会代价。那么究竟如何权衡呢?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企业的纵向一体化或垄断化的原因在于市场的失效。经济活动在时间上的密切相关要求当事各方订立永久性的契约,但由于当事各方利用永久性契约的不完备性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却使永久性契约难以订立。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密切相关,要求交易各方充分沟通信息,以提高复杂整体生产的效率,但在各生产环节分属于不同所有者的情况下,信息成为各当事人谋求优势地位的重要武器而难以沟通。因此,随着技术的进展和市场的扩大,市场协调的失效情况就越来越严重,相应地,管理协调就变得越来越有效。在这种情况下,单纯地阻止兼并、拆散垄断就不能够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面对垄断者日益增长的市场支配力,面对垄断者用看得见的手协调从原料到消费者的全部流程,只能用政府的看得见的手加以调控,即只能用管制的办法来反对垄断者滥用垄断地位。学术界和舆论界的态度转变为八十年代起美国乃至世界上规模越来越大的兼并、合并铺平了道路。

必须指出,新制度经济学其实并没有太多新意。正如以研究反托拉斯经济学见长的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学术代表之一奥利弗·E·威廉姆森承认的,钱德勒是他学术上重要的四位导师之一。钱德勒教导他,组织创新是一种重要的而又受到了忽视的现象,这对于理解美国产业具有普遍的影响。在我看来,威廉姆森的理论无非是用看似深奥的学术语言,重新包装了钱德勒在《看得见的手》中用通俗而透彻的语言阐明了的观点。本文很多观点和资料即来自《看得见的手》。

中国媒体常常津津乐道微软拆分案,以此作为美国厉行反垄断的一个明证。事实上,这的确是一种误读。因为最高法院只是禁止微软窗软件捆绑浏览器,并没有拆分微软的核心业务。也就是说,最高法院只是阻止微软滥用垄断地位,而并没有反对微软对微机操作系统的垄断。因此,这恰恰是对垄断性公司实施管制的案例。事实上,就在微软遭起诉前夕,美国商务部刚刚通过波音对麦道的兼并案,此案在美国国内并没有遭到舆论界、行政部门和法律部门的任何阻力。有资料表明,波音兼并麦道是美国国防部一手促成的。波音以生产民机为主,而麦道以生产军机为主。但五角大楼却将一笔巨额军机订单下给了波音,从而迫使利润状况良好的麦道接受波音的出价。

某学者曾主张,要像戒掉毒瘾一样戒掉管制。其基本理念当然是市场能自动调节一切,政府管得越少越好。在目前中国存在大面积腐败的情况下,这种看法更能赢得人们的赞同。因为管制即赋予政府以管制的权力,而有权力便有腐败,故戒掉管制即戒掉腐败。照此逻辑,最彻底的措施便是取消政府。

问题在于,市场自动调节的结果是从竞争走向垄断,是大量的弱者被淘汰,是强者凭借其技术、资源、信息和组织权力掠夺弱者,一句话,是弱肉强食。被淘汰的弱者不可能按照强者的希望自动从世界上消失掉,他们会组织起来剥夺强者,造成社会的周期性大动荡。不仅如此,在存在民族国家的前提下,一个放弃政府干预的国家往往会败在有着强力政府干预的国家。例如德国的俾斯麦政府,日本的明治维新政府,二战后日本的通产省等。事实上,美国从邦联到联邦,从弱联邦到强联邦,欧洲走向一体化,都是市场竞争呼唤政府干预的最强有力的证明。

看到管制的弊端就呼吁取消管制,这无疑于因噎废食。中国今天的问题不是要不要管制,而是如何进行有效的管制,是如何把管制从腐败中解放出来。我想,这个答案就是民主化管制。

五、怎样进行民主化管制?

如果说管制是垄断时代真正有效的反垄断手段,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进行民主化管制。

对此,我想最首要的任务是树立对民主化管制必要性的共识和信心。事实上,民主化而不是私有化、市场化、竞争化,恐怕才是中国最迫切需要完成的历史任务。私有化、市场化无非是将社会控制权从政府手中转到大资本手中。不受侵犯的权力固然会导致高度腐败,不受侵犯的资本同样会造成两极分化。如果没有民主化,普通民众很可能“才出狼窝,又入虎穴”,刚刚摆脱权力的控制,又会落入资本的控制,更糟糕的是,甚至落入到权力与资本相勾结的双重控制中。在今天的中国,权力傍大款、傍跨国公司,与跨国公司、大款依靠权力保护侵犯公众利益,这是同时存在的现象。资本常常借公众利益之名来反管制,其实,失去管制的资本就将拥有践踏公众利益的无限权力。在珠江三角洲一带,由于地方政府怕得罪外资,不敢依据《劳动法》保护工人权益,台、港、韩、日资企业正在享受不受管制地剥削劳工的权力。工人每天十四五小时地工作,恶劣的工作环境,极低的小时工资,失去人身自身,完全是十九世纪欧洲放任自由市场下的血汗劳工。

许多朋友也同意这种看法,但是他们觉得靠民主化管制来反垄断是远水不解近渴。其实不然。民主化是一个过程,如果说政府全部机构和运作过程的民主化是一个较漫长的过程,对政府所属的单个企业的民主化管制和民主化管理则是可以立竿见影的事。真正民主化的价格听证会完全可以管制垄断企业的定价,而真正民主化的内部管理也能够使垄断企业改善服务,提高质量,降低价格。这些年的实践说明,与拍卖、租赁、股份化相比,那些通过真民主程序产生厂长或经理的国有企业都很快能够恢复企业活力。亏损多年的广西河池地区水泥扭亏为盈就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1 995年以后,该厂连年亏损,到1998年上半年累计亏损已达994万元,负债率高达71.97%。1998年8月,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新一轮领导班子走马上任,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厂务公开,每月1 0日前公开生产经营、业务服务、福利待遇、政策实施、招待费,公开领导班子成员的工资收入和非工资收入,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全部实行招标。结果,厂风厂貌焕然一新,各种费用下降,经济效益显著上升。1 999年1-4月份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分别提高了16.8%、14.4%、63.03%。

当然,真民主不容易。但是,合抱之树,起于毫末。如果我们连对政府企业的民主化管制与民主化管理都没有信心,又怎能谈得上推进民主建设?政府既然可以出于公众利益选择市场化,选择拆分,当然也可以出于更大的公众利益而选择民主化管制。如果说不能选择民主化,那么选择市场化也很可能不是出于公众利益。事实上,当学者和舆论探讨中国电信该不该被拆分,探讨中国电力、铁路该不该被拆分时,这正是对政府所属的垄断企业进行民主化管制的良好开端。如果这些企业是私人所属企业,恐怕根本没有公众置喙的权力。微软视窗软件的利润高达1 0000%,远远超出马克思当年所说可以让资本家上绞刑架的300%的利润,公众有可曾有权力去质疑微软的定价?

民主化管制的根本原则将是相关利益各方能够依照程序进行斗争和磋商。例如,当我们考虑中国电信的定价时,利益相关方有消费者、股东、管理者、职工、政府、设备供应商、增值服务提供商、竞争者等。所有这些利益相关方的代表组成一个管制委员会,代表们依据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考察自身和其他各方的利益要求,通过讨价还价达成利益平衡,就可以实现民主化管制。至于民主化管理更多地涉及企业领导人的产生机制,以及企业内部的权力和利益的平衡机制,法国、德国、北欧国家、日本的企业管理和中国鞍钢宪法都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在此,由于主题所限,就不展开讨论了。

六、结束语:复杂的时代需要复杂的头脑

二十一世纪到来了,但人们的思维却可能还停留在二十世纪,甚至十九世纪,十八世纪。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崇尚自由竞争的经济学依然在大学讲坛独领风骚,只不过“穿上了马甲”,改叫新自由主义。在这个从全球竞争向全球垄断过度的时代,自由竞争究竟是谁与谁的竞争呢?民族国家纷纷向全球性垄断公司低头,争先恐后地提供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降低税收,减少福利;配套厂商激烈竞争,争取垄断性公司给自己下订单;各国工人激烈竞争,看谁能够承受更低的工资,更恶劣的工作环境,更长的工作时间。这史无前例的全球竞争,促成了史无前例的全球垄断,形成了史无前例的全球生存食物链,造就了史无前例的全球两极分化。事实上,新自由主义正是垄断从一国走向全球的意识形态工具,它使弱者相互在强者面前竞争,而强者则可以渔翁得利。

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复杂时代,漂亮的模型与无耻的谎言融为一体,善良的愿望与罪恶的行径互为因果。复杂的时代需要复杂的头脑,否则,中国很可能落入被人卖了还帮人点钞票的陷阱。同胞们,要警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