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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与邓小平社会主义观比较研究

时间:2009-07-22 11:27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内容提要】列宁和邓小平是先后提出自己的明确社会主义观的代表人物,二者的社会主义观在本质、内容及作用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研究列宁和邓小平的科学的社会主义观,对于我们在21世纪进一步深刻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列宁/邓小平/社会主义观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99(2004)01-0023-06
  所谓社会主义观,是看待社会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继马克思、恩格斯之后,列宁和邓小平是先后提出自己的明确的社会主义观的代表人物。而且他们二人的社会主义观已被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实践反复证明是科学的,并且对自己国家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事业产生了、并将继续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深入地认识和掌握列宁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对于我们在新的世纪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目标,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推进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事业,无疑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一、“经验社会主义观”与“特色社会主义观”的比较分析
  在十月革命后不久,列宁就提出了“经验社会主义观”。所谓“经验社会主义观”,是指根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际情况、实践经验去认识、判断、确定和创建社会主义,解决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这种科学的社会主义观,是列宁长期思考和探索的结果。具体来说,列宁经过了从“本本社会主义观”转变为“经验社会主义观”的曲折过程。所谓“本本社会主义观”,则是指以前人书本上的东西为出发点,根据已有的社会主义结论和模式去认识、判断、规定和创建社会主义模式及其建设的道路。
  列宁的“本本社会主义观”具体表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在预测和构想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模式,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和方式时,对待公有制、分配制度、计划经济体制,以及商品生产、私有制等问题的态度和提法上,仍然坚持前人书本上已有的结论和传统观点。例如,关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列宁在他的早、中期的著作中,就是沿用马克思、恩格斯的提法,只是一般地提“财产公有”,生产资料“收归整个社会所有”。又如,对于商品生产和流通问题,在很长的时期里,列宁同前人书本上的提法也基本一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资本的作用时指出:“在社会公有的生产中,货币资本不再存在了。社会把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配给不同的生产部门。生产者也会得到纸的凭证,以此从社会的消费品储备中,取走一个与他们的劳动时间相当的量。这些凭证不是货币。它是不流通的。”[1]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明确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2]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这些设想,正是列宁对民粹派的错误观点和其他错误思想进行批判的理论依据和思想武器。尤其明显的是在1908年,列宁批判把土地国有化与社会主义等同起来的观点时断言:“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商品经济”,“只要仍然有交换,那谈什么社会主义是可笑的。”[3]总之,关于商品经济问题,列宁曾经完全赞同并坚持传统观点,认为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是根本对立的。所以,我们说列宁曾经坚持“本本社会主义观”,完全根据前人书本上的论述和思想认识和预见社会主义及其建设方式。
  但是,当列宁领导布尔什维克党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并着手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从而使社会主义由理论变为实践之后,他的社会主义观很快地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由原来的“本本社会主义观”转变为“经验社会主义观”。列宁的这种崭新的社会主义观是在1918年7月5日他所作的报告中提出来的。在这个名为《在全俄苏维埃第五次代表大会上关于人民委员工作的报告》中,列宁强调说:“对俄国来说,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的时代也已经过去了,我深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只能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4]列宁在这里说得十分明确,对于当时的无产阶级革命已取得胜利,社会主义已由前人的预言变为现实的俄国来说,再不能以前人的书本为依据谈论社会主义。不难理解,列宁在这里提出了一种新的社会主义观。它是从经验的角度,并以它为标准去认识和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列宁的社会主义观的这种改变,在他去世前不久所写的名著《论合作制》中,有极为明确的表现。在《论合作制》中,列宁在谈到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合作化制度时断然说:“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5]列宁对社会主义的看法的根本改变,就是把看待和认识社会主义的视角从前人的书本转移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上面去了。这是列宁在1918年7月提出“经验社会主义观”之后,在经过了五六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积累了更加丰富的经验的基础上,对于自己新的社会主义观的肯定,也是列宁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对自己新的社会主义观做出的总的结论。可以说,这实际上是列宁给布尔什维克党和全世界的社会主义者最为宝贵的政治遗嘱。
  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社会主义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列宁一样,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也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社会主义观,就是“特色社会主义观”,所谓“特色社会主义观”,就是认为社会主义没有统一的模式,各个国家应以自己的特点与实际情况作为认识、探索和创建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并以是否符合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做为判断是否为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基本标准,从而要求创建有自己国家特色的社会主义。
  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提出,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弄清楚。经过苦苦思索,在总结了改革开放后所取得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1983年6月18日的一次谈话中,邓小平明确地回答说:“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6]邓小平所提出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既是一种社会主义模式,又是一种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与方式,同时还提出了一种新的社会主义观,就是“特色社会主义观”。之所以这么说,因为在邓小平看来,“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7]。他在会见莫桑比克总统希萨诺的谈话中还指出“要讲社会主义,也只能是讲符合莫桑比克实际情况的社会主义”[8]。由此可见,在邓小平看来,不仅中国的社会主义要切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具有中国特色,而且莫桑比克等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同样要符合各自国家的实际情况,是具有自己国家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说,符合各个国家的特点与实际情况,这是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是一种认识和看待社会主义的基本观点。总之,我们只有从邓小平所说的社会主义只能是“切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以及“符合莫桑比克实际情况的社会主义”,也就是具有莫桑比克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论断中,认识并提升出“特色社会主义观”,才能说是真正认识了邓小平这一论断所具有的理论意义,及对科学社会主义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邓小平的“特色社会主义观”与列宁的“经验社会主义观”二者在本质、内容及作用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首先二者都是把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经验做为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主要依据。就是说,邓小平的“特色社会主义观”实际上也是把“经验”做为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基本依据。邓小平同列宁一样,也非常重视经验对于弄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作用。1985年8月28日,邓小平向外宾介绍我们国家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历史经验时曾说:“我们总结了几十年搞社会主义的经验。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9]这段话是说,我们由于认真地总结了过去几十年中所发生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文化大革命”这些错误的反面经验,因此才发现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并没有完全搞清楚。但是,怎样才能真正弄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在邓小平看来,同样要靠认真总结过去及现在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例如,邓小平曾经向听他谈话的客人解释说:“我为什么讲这个历史?因为我们现在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在总结了成功时期的经验、失败时期的经验和遭受挫折时期的经验后制定的。”[10]又如,邓小平断言《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我看讲清楚了。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11]。在这里,邓小平说得很明确,如果没有自1978年至1984年这五六年所积累起来的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就不可能讲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换言之,在邓小平看来,之所以“讲清楚”了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就是由于有了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由此可见,邓小平是从实践经验中探索并且找到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答案的。所以,邓小平强调说,搞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关键是要善于总结经验”[12]。正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邓小平说: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13]。在这里,邓小平明确地指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在不断总结新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并且逐步完善起来的;不仅如此,邓小平还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从正面具体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例如,邓小平在1980年5月5日会见外宾时曾说:“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14]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就可以说,邓小平的“特色社会主义观”就是“经验社会主义观”。而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邓小平解释说,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社会主义;而要使社会主义真正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最可靠、最主要的途径和方法就是不断地认真总结和吸取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这又是因为只有当社会主义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时,革命与建设才能够取得成功;如果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时,革命和建设就会遭受挫折,甚至失败。可见,在经验对于弄清楚社会主义问题的意义的看法和评价上,邓小平与列宁这两位领袖人物基本看法是相同的。当然,在列宁的基础上,邓小平把经验对于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作用进一步具体化了,更加明确了。这是指在邓小平看来,由于各个国家的实践经验不同,因此,由实践经验所决定的社会主义也各有特色。
  至于在这两种社会主义观的作用方面,列宁与邓小平都据此提出了自己的社会主义模式,具体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列宁在《论合作制》这篇名著中声称“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的同时还明确地提出,“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15]。这是一种崭新的社会主义模式。它与前人书本上的,以及列宁过去所理解的社会主义模式有着重要区别。而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的社会主义模式,则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两种社会主义模式虽然名称不同,但内容上却有许多相同之处。例如,二者都把商品货币关系,个体私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纳入了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并都强调按劳分配和物质利益原则。当然,这两种社会主义模式也有一些不同之处。这方面一是最终的结果不同。列宁的“合作制社会主义”模式,由于本人提出后很快去世,而他的后继者没有坚持和实行他的这种具有实际价值的社会主义模式;而邓小平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模式,由于本人以及他的后继者的坚持和努力,已经在中国大地上获取了初步成功,正在继续完善和发展。二是内容上有所不同。例如,列宁的社会主义模式只是一般地承认商品生产和流通在社会主义经济生活中的必要性与作用。但是,在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模式中,把商品生产与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提得很高,并且强调它对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突出表现在邓小平破除了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的传统观念,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并且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以它取代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这样,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而列宁的社会主义却未能突破计划经济体制。
  在此还有必要指出,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邓小平对列宁的社会主义理论及实践尤其重视。邓小平曾经说过:“列宁之所以是一个真正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就在于他不是从书本里,而是从实际、逻辑、哲学思想、共产主义理想上找到革命道路。”[16]他还指出:“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17]这些论述表明,在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邓小平主要是以列宁为师,从列宁的思想中吸取理论营养。认识这一点,对于我们深入理解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和社会主义模式,是不无作用的。
  二、列宁与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观原因的比较分析
  列宁、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观的原因,也有下列诸多相同之处:
  1.严格遵循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方法
  列宁做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探索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上,是严格遵循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思想方法的典范。他在这方面有许多精辟论述。例如,1916年12月4日,列宁在《致尼·达基克纳泽》的信中就强调说:“马克思主义以事实,而不是以可能性为依据的。马克思主义者只能以经过严格证明和确凿证明的事实作为自己的政策的前提。”[18]不言而喻,这段话表明列宁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方法。又如,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夕所写的《论策略书》中,更加明确地指出:“现在必须弄清一个不容置辩的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考虑生动的实际生活,必须考虑现实的确切事实,而不应当抱住昨天的理论不放。”[19]在这里,列宁要求人们不要从“昨天的理论”出发,而要从当前“生动的实际生活”、从“现实的确切事实”出发。而在十月革命之后,面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情况,列宁更加深刻认识和感受到坚持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的重要性。他在《怎样组织竞赛》中谆谆告诫人们:“‘事在人为’,工人和农民应当把这个真理牢牢记住。他们应当懂得,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20]
  在列宁的基础上,邓小平更加明确而具体地把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作为思想路线与方法,并且强调在社会主义改革与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必须坚持这一正确的思想路线与方法。例如,早在改革初期,邓小平就强调说:“实事求是,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过去我们搞革命所取得的一切胜利,是靠实事求是;现在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靠实事求是。”[21]他还指出,如果“思想一僵化,不从实际出发的本本主义也就严重起来了”[22]。而在1979年7月29日的一次讲话中,邓小平进一步明确地提出,通过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重新恢复和发展了我们党所倡导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23]。此后在1984年6月30日的一次讲话中,邓小平再次明确地指出:“思想路线是什么?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也就是坚持毛泽东同志说的实事求是,坚持毛泽东同志的基本思想。”[24]邓小平不仅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而且把它与解放思想联系起来。这是因为在他看来,只有解放思想,打破了书本上的不符合实际的条条框框与传统观念,才能很好地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而且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才能从新的角度,以新的标准正确地看待社会主义。对此,邓小平曾经指出:“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25]
  以上分析表明,正是由于列宁和邓小平都严格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因而他们二人都能提出新的社会主义观,并且二人的社会主义观本质上有相同之处,也就是都是根据实际经验认识和探索社会主义及其建设方法。
  2.都提出了马克思主义观
  在我国的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曾多次提出,过去对于“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这问题并没有完全搞清楚。这个问题实际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就随之存在了。这是由于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其中包含有怎样正确看待马克思主义,也就是应以什么样的观点去认识、把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正因为如此,所以恩格斯就多次阐明自己的马克思主义观。例如,恩格斯曾经强调指出:“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26]他还说过这样一句名言:“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27]可见,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观是“方法论马克思主义观”。就是说,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不是教义,不是一些结论,而是观察和处理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问题的科学方法和行动指南。在恩格斯的基础上,列宁提出了“实践马克思主义观”。早在1899年下半年,列宁在《我们的纲领》中就明确地指出:“我们决不把马克思的理论看作某种一成不变的和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恰恰相反,我们深信:它只是给一种科学奠定了基础,社会党人如果不愿落后于实际生活,就应当在各方面把这门科学推向前进。”[28]在十月革命之后,当马克思主义由书本变为实践时,列宁进一步指出:“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29]从上面这些及其他有关的论述来看,所谓“实践马克思主义观”,是指应从实践的角度去认识、对待和评价马克思主义。为此,它要求马克思主义走出书斋,变为实践,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变化而发展。也就是要注意在实践中不断地“在各方面把这门科学推向前进”。
  恩格斯与列宁的马克思主义观都打上自己时代的烙印,具有时代特色。邓小平的马克思主义观也有自己的特色,打上了时代的烙印。邓小平所处的时代是在毛泽东逝世之后,如何彻底克服本本主义和苏联模式的影响,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再次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把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推进到新的阶段这样一个历史时期。因此,邓小平所提出的是“结合马克思主义观”。所谓“结合马克思主义观”,是指把理论与实际是否相结合作为看待、评价和识别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与方法。早在改革初期,邓小平批评说:“我们也有一些同志天天讲毛泽东思想,却往往忘记、抛弃甚至反对毛泽东同志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根本方法。”[30]可见,邓小平认为,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还是盲目地照搬照抄,这是“涉及到怎么看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问题”[31]。也就涉及坚持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观这个根本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极力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不仅如此,邓小平还进一步把是否坚持这一基本原则做为划分真假马克思主义的标准。就是说,在邓小平看来,那些脱离实际,不符合实际需要的理论,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只有结合实际的马克思主义,才是我们所需要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32]。邓小平还尖锐地指出:“我们历来主张世界各国共产党根据自己的特点去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离开自己国家的实际谈马克思主义,没有意义。”[33]因此,他认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准确地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样才是真正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34]。
  邓小平之所以提出和坚持“结合马克思主义观”。这是因为,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应当与时俱进,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必须发展”[35]。只有发展,马克思主义才能正确地指导中国的革命与建设,从而具有生命力。而要发展马克思主义,就必须使它与自己国家的实际相结合。因为这个结合的过程就是发展的过程。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因而邓小平断言,“只有结合中国实际的马克思主义,才是我们所需要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还以此为标准进一步指出:“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36]反之,就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3.都指出了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理论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列宁和邓小平先后提出和论及了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问题。列宁1916年11月30日在《致伊·费·阿尔曼德》的信中就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精神,它的整个体系,要求人们对每一个原理都要(α)历史地,(β)都要同其他原理联系起来,(γ)都要同具体的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37]而在1920年6月所写的《共产主义》一文中,列宁进一步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38]在这里,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归结为“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或者说,对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的科学态度是“都要同具体的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同列宁一样,邓小平也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马克思主义精髓理论。早在1978年9月的一次讲话中,邓小平就指出:“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点就是实事求是,就是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为中央党校题了‘实事求是’四个大字,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就是这四个字。”[39]而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时,邓小平再次进一步明确地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40]
  列宁与邓小平的马克思主义精髓理论,都极为中肯而精辟地揭示和抓住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和关键,从而正确地认识和掌握了马克思主义。二人对于马克思主义精髓的表达字面上虽然不同,但实质上是一致的。列宁说要“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也就是邓小平所说的,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总之,他们都要求要注意揭示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和运动规律,尔后按照它们的性质和要求办事。
  从以上分析来看,列宁和邓小平之所以能够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提出各自的科学的社会主义观,从而在理论与实践上把社会主义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是由于二人都坚持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方法,以及提出了正确的马克思主义观和马克思主义精髓理论。
  不言而喻,列宁和邓小平的科学的社会主义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里还要强调,过去我们之所以未能真正弄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由于缺乏科学的社会主义观。因此,列宁和邓小平的科学的社会主义观,对于我们在21世纪进一步正确地、深刻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由此可以得到下面两点有益的启示:
  1.必须从实践经验的角度,或者说根据实践经验去认识、探索和创建社会主义。这是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的唯一正确的原则和方法。
  2.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不可能短时期内找到完满的、最后的答案。要解决好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需要较长的时间。因为只有经过较长时期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实践,我们才可能积累起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所需要的丰富经验。因此,我们决不能误以为,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已经解决好了,完全弄清楚了。虽然从过去二十多年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经验中,我们在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上,取得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两大成果。但是,这又为我们提出了新的问题:具体来说,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也许有人会说,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对于这个问题的探索,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我们不能说有了这些成果,问题就完全弄清楚了。因为一是它只是回答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某些方面的问题。从经验社会主义观来看,不可能在短期内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有全面的认识:二是这些成果都具有相对性。因为经验社会主义观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过程中,还会有更好的新经验,也就是更符合客观规律要求的方法与结论。他们将不断丰富,甚至取代原有的经验,也就是过时的东西与结论。因此,对于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探索,我们不能满足于现有的成果与结论。对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本人曾经指出:“我们还要积累新经验,还会遇到新问题,然后提出新办法。总的来说,这条道路叫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41]就是说,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提出新的理论和办法,以解决所遇到的新的问题。也就是要与时俱进,不断进行理论创新。
  收稿日期:200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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