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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题材影视剧的价值取向重建

时间:2017-08-11 09:54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作为历史题材影视剧,本该顺应宏大艺术形态和民族大义的话语需求,然而近几年来的“抗战”神剧的出现,在商业化和利益的不断驱使下,以其偏离事实的故事情节和天马行空的胡乱嫁接成为了观众“喜闻乐见”的艺术产物。2016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了一则关于《中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进一步整治抗战“神剧”“雷剧”,对出现问题的制作、播出机构作出相应处理。重建“抗战”题材影视剧的价值取向,不仅需要加大审查力度,更要提高受众品味,加强影视剧创作者的职业素养和业务素质建设,坚持艺术的“二为”方针。
  
  一、宣扬辩证的历史价值观与道德立场
  
  抗战神剧的出现是艺术工作者普遍缺乏严谨的创作态度和扎实的史料考究的结果,剧中所宣扬的错误价值观歪曲了历史的本来面目,使得作品的传播编码失真,其社会意义也荡然无存。形而上学历史观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创作者对于真实历史的认知缺乏,肆意丑化、弱化对手,游戏化的激进民族主义倾向,让民众沉浸在虚幻的、自我编织的梦寐中,面对重大的历史题材过度的消费化,娱乐化,缺少基本的精神追求和道德信仰。
  
  任何艺术虚构都不应当是凭空捏造出来的,而必须是在现实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抗战题材影视剧虽然不可能没有虚构的成分,但是要以不伤害真实的历史为前提,既要给民众带来极大的自信心和认同感,又要避免自我膨胀,把握好真实历史与艺术历史,区分好艺术虚构和艺术虚无,在反思中总结经验教训。
  
  不仅如此,文艺工作者对于创作偏差的反思,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也是很有必要的。故事铺陈罔顾历史真实,战略战术违背军事常识,人物关系脱离战争主线,创作者不洞悉历史,不观察生活,不了解战争,不进行调研,任意的胡编乱造和凭空嫁接有悖于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因此,要加强对于剧作创作团队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的教育与管理,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抗战神剧的大肆传播,而国家的软实力输出更离不开文艺工作者对于历史的正确认识和积极解读。
  
  二、引导正确的受众鉴别力与审美取向
  
  美国社会学者所E·卡茨所提出的受众效果“使用与满足”理论,深刻的揭示了受众在选择大众媒介时的盲目性和“仪式化”,过分强调个人的情感喜好与心理因素。重要的是,受众鉴别能力和审美取向也影响着文艺工作者的创作倾向。受众品味的低俗化,不断的导致影视作品的过分娱乐化,来满足观众的胃口。在长期的教育缺失下,民众缺乏正确的历史观,在情感上过分偏激,也为无脑影视剧的产生创造了土壤。
  
  日本传播学者中野牧在《现代人的信息行为》一书中曾经形象的把那些注重自我意识,很容易收到大众传播影响的受众成为“容器人”.他们在接收影视剧信息传播的过程中,过分强调剧情所带来的视听感知,丧失了基本的明辨是非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在模糊的意识和自我梦寐下绝望的催眠。
  
  因此,我们首先要加强国民的基础性文化教育,明辨正确的是非观和历史观,尊重知识,尊重真相,以辩证的思维和敬畏的态度正视历史。其次,培养正直的民族认同感,摈弃狭隘的民粹主义,对于日本国民特质,尤其是军国主义余毒有着清醒的认识,在反思中总结经验,不可“一刀切”,以偏概全,避免极端的民族主义思潮的膨胀。再次,受众应自觉自知的提高自身品味和审美取向,重建正确的观影价值观念,广泛的涉猎该类题材的优秀作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最后,加强民族认同感和“文化自信”,宣扬核心价值体系,对于我们国家,民族的文化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的态度。
  
  三、构建良性的产业环境与审查机制
  
  在消费主义大肆横行的当今社会,对于意识形态的管控和利益的攫取是抗战影视剧生产的主要社会语境。抗战剧的产制同样要为社会政治权利和经济效益服务,这种创作过程不单单是个人行为,更是一种意识形态所组织而成的符号编码,文化产品产业化,被纳入商品经济的轨道,就要以市场逻辑作为依据。为了提高收视率,尽可能的让节目具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从而符合受众内心的需求。
  
  然而,这是一种典型的商业逻辑绑架艺术存在的行为。抗战题材影视剧文化产业的增长突飞猛进,有目共睹,这种剧作是在国家意识形态和文艺作品产业化的两个纬度中展开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不能成为市场的奴隶。”艺术产品一旦失去了自己的灵魂,被市场所掌控,在其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等方面就会毫无未来。因此,除了要建立良好的产业环境,加大地方电视台的战略性调整与改革,还要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不能简单的“唯票房论”,加强审查机制,限定该题材作品的市场准入,充当好传播“把关人”的角色,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
  
  四、结语
  
  正确的影视作品文化价值观,应该是建立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下,对于艺术作品的符号语言进行合理的定义,通过对于社会环境下民众教育缺失的修正,提高受众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正确的审美取向,坚持艺术的“二为”道路,弘扬正直的民族意识形态,确保今后主流影视剧作品创作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历史观和价值观体系下进行,寻找到抗战题材影视剧文化价值观构建的正确方向和路径。
  
  参考文献:
  
  [1]何天天。抗战剧在国家形象传播中的作用--从经典抗日剧到“抗日神剧”[J].新闻爱好者,2016(2):75-78.
  
  [2]杜颖。 新时期抗战题材影视剧娱乐化现象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4.
  
  [3]白艳芳。 影视剧的社会教育功能及其价值取向[D].太原理工大学,2014.
  
  [4]侯亦菲。 消费文化环境中抗日题材电视剧研究[D].新疆大学,2015.
  
  [5]裴萱。 抗战题材影视剧的文化产业学分析及理论反思[J].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