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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时间:2011-02-28 13:42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摘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文化,而且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是我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基石,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 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政治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稳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党的十七大指出: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结合十七大精神,重温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对于我们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和探索,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
  
  一、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主要内容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是邓小平理论中最富特色、最引人瞩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对此的巨大贡献,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以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是罕见的,甚至是独一无二的。纵观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其主要观点有:
  1.关于政治体制的弊端
  原有政治体制有什么弊端,其危害有多严重,这是有关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基础和出发点。1980年2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克服官僚主义,首先还是要着重研究体制的改革,但是工作方法不改也不行,更不能因为等体制改革就无所作为。”[1]“我们现在的体制就很不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2]邓小平一针见血地分析了我国原有政治体制存在的弊端。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党政不分和以党代政现象、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以及领导人自己选择自己的接班人现象等等。所有这些,又都在于权力过分集中。因此,邓小平把“权力过分集中”看做是我国原有政治体制的“总病根”。
  2.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
  弄清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问题,是推进此项改革的一个根本问题。1978年9月,邓小平在谈到“我们的上层建筑非改不行”时指出:“一句话,就是要革命,不要改良,不要修修补补。”[3]这就告诉我们,我们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放生产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一样,是革命性变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或“一次新的伟大革命”。当然,邓小平所说的政治体制改革也是革命不是改良,那是针对存在弊端的原有体制而言的,并不是就“基本政治制度”来说的。就基本政治制度而言,那不是“革命”的问题,而是“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而且,改革政治体制正在于使基本政治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因此,邓小平认为,政治体制改革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3.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功能和作用
  政治体制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从根本上说就在于它具有解放生产力的功能和作用。邓小平指出:“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4]政治体制改革的解放生产力、大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功能和作用,更为直接、更为突出地表现为生产力最重要因素的“人”。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内容的论述和蓝图的设计,包括党政分开,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下放权力,理顺各种关系;改革机构,精兵简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等等,集中到一点,就在于使各方面的“人”从原有政治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总方向和长远目标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方向和长远目标,在改革开放以来是比较明确的,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方向和目标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对社会主义进行反思、从根本上扭转长期忽视民主政治建设的倾向而逐步确立起来的。1979年,邓小平就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5]1980年,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我们各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改革,要坚定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这些改革的总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6]这是第一次明确地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作为各项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总方向”提了出来。
  5.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和主要内容
  为了逐步实现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邓小平一直在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改革的近期目标和主要内容。1986年,邓小平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包括什么内容,应该议一下,理出个头绪。我想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第二个内容是权力要下放,……第三个内容是精简机构,这和权力下放有关。”[7]同年9月,他又指出:“第一个目标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第二个目标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效率不高同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作风拖拉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涉及党政不分,在很多事情上党代替了政府工作,党和政府很多机构重复。”“第三个目标是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8]可见,邓小平一直在思考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和主要内容,并把主要内容概括成了几条。
  6.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
  邓小平对政治体制改革一直十分慎重,他指出:“这个问题太困难,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的障碍,需要审慎从事。”[9]因此,进行政治体制改革,首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一个前提,也是一个大原则;其次,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既要大胆借鉴和汲取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和文明成果,又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的政治模式;再次,必须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既要积极又要稳妥。
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具有鲜明的革命性、深刻的思想性和极强的时代现实性,是一个十分完整的科学体系。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无论面临什么样的国际、国内形势,都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原则。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设想与中国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产物,它回答了中国政治体制“改为什么样”的问题;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实现目标的途径、载体,回答了“改什么、从何处改”的问题;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是邓小平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原理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政治智慧、领导艺术的集中体现,它巧妙地设计了实现目标的最佳方式、时机和途径,回答了“怎么改”的问题。面向新世纪,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对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对于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探索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包含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这条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增进完善三者的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特点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没有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中国就会四分五裂,一盘散沙,这是总结近代以来中国发展的历史进程,也是分析许多国家和地区发展的经验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共产党的惟一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这一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性。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归根到底,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中国共产党这样坚强的政治核心,来领导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建设自己的国家。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浴血奋战,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的依据是宪法和法律,而宪法和法律是由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它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律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主张和政策的条文化、规范化。这就从内容上保证了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方向以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本质特点
  以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在政治上的基本特征。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十七大报告也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其核心和精髓是人民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坚持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切实保障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通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不断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从而保障各少数民族充分行使当家作主和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全国人民依法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广泛权利。人民当家作主体现着国家的性质和方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3.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显著特点
  发扬民主必须同加强法制有机结合起来。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任务。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和实现方式。一方面,依法治国保证着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着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并为党的领导提供了更顺畅的实现机制。另一方面,依法治国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用宪法和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依法行使,使这种民主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的一条基本原则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4.坚持民主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选择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在国体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保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性质;在政体上,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在政党制度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民族关系上,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各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和利益;在民主结构上,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的同时,实行基层群众自治,保障城乡基层广大人民的直接民主权利。这些民主制度,是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并不断发展的,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同中国国情的统一,内容真实性与形式多样性的统一,民主与效率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这些民主制度保证了全国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人士,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无论持有什么信仰,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都能够以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重要民主形式,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充分表达不同的意见和诉求,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真正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参与,实现最真实的民主。
  
  三、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发展
  
  民主政治已经成为人类普遍的政治认同,自由、平等、公正、尊严是人类普遍的政治价值。从我们党的历史和我国民主政治推进的历史不难看出,我们党历来是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的无产阶级政党。而且党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不断扩大党内民主,党的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能力逐步提高,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机制正在形成。这些无不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新的生机与活力。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对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旺盛活力和广阔前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必须着眼于政治发展,在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推动人民民主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党内民主,是指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发展党内民主,是实现党的集中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人民民主,是指人民当家作主,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的兴旺发达。同时,发展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实际上决定和制约着人民民主的发展程度,直接影响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因此,要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以完备的制度确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通过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民主理念、形成民主习惯、培养民主作风,进而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10]
2.完善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广大人民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民主权利,是政治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的权利。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创造一个平等、公正和自由的环境,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同时,要充分发挥人的创造精神和独立思维的能力,使人民群众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3.完善民主法律制度,保障人民民主权利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民主离不开法制的确认和保障。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历程中,法治是国家社会安稳运行的基石。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公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抑或是政府公权力的运行,都必须在法制范畴内进行,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出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此,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要在法制的轨道上有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要进一步完善发展民主政治的法律法规,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不断推进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依法保证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各级政府能够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善于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按照宪法、法律和法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切政党和社会组织,所有公民和社会团体,所有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形成全民守法的行为习惯。同时,要通过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确保人民的民主权利。
  4.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就现阶段而言,要注意不断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包括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加强党代会和党的全委会对党委领导成员的监督制约;建立政府监察机构向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廉政情况的监督作用;健全保证民主集中制落实的具体工作制度和程序,活跃党内的民主生活,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的民主监督作用。要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尤其是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渠道,提升民主监督的水平,创造各种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建设一个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5.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不断扩大基层民主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中国现阶段发展民主政治的重点和突破口是基层民主。只有把民主政治发展建立在坚实的基层基础之上,才有发展的广阔前景。[11]发展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作。基层群众自治主要表现为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治理机制,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努力实现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在基层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12]
  6.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决策失误则是最大的失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要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声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难度增加,客观地要求通过更加广泛的协商民主,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决策的合理性,求得人民群众的配合和支持。[13]要做到正确决策,减少决策失误,既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努力提高决策者的个人素质,加强决策能力建设,更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健全集体决策制度,不断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保证重大决策和权力运行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实现科学化决策,特别是要通过不断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要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者能够坚持科学的决策原则、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运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理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形成、发展和成熟,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相辅相成。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1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建,推动了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的丰富、完善和发展,开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而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的形成、发展和成熟,又进一步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政治体制改革既要积极稳妥,又要不断深化,才能与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的形势相适应。党的十七大作出的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必将大大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与实践的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将越走越宽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将更加充分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参考文献〕
  〔1〕〔2〕〔3〕〔5〕〔6〕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82,280,130,168,37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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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李良栋. 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J〕.理论学刊,2008,(5).
  〔14〕张星炜.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及其历史性贡献〔J〕.理论与改革,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