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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合法性思..

时间:2009-07-22 09:04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对全球化背景的分析,结合当前国际上的一系列事件,对建立一个国际公共事务管理的国际治理机制进行探索,重点分析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公共事务主体的合法性问题。本文提出,国际公共事务的管理是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到底谁有权对国际公共问题进行治理,谁对公共事务有其管理权和决策权,以及谁在最后执行国际公共事务决策,这就是必然国际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合法性问题。本文认为,国际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合法性在于以主权国家为基础的公共事务管理权力让度,而该权力的存在,目的是为国际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提供“公共产品”。另外,国际公共事务主体的合法性理想根基是来自于民主的选择,即以主权国家、世界公民或全球公民的共同选择。国际公共管理主体的合法性还建立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共识思想基础上。本文还通过对国际公共事务管理主体中主权国家、国际政府组织及其它非政府国际公共管理组织的合法性进行剖析,对全球化背景下建立国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治理机制的可能性与前景做出分析,并深入探讨了国际公共事务管理主体合法性产生的困境和问题,即国际公共管理主体的合法性存在先天性的不足,因而在全球化背景中受到来自强权政治、霸权主义等方面的挑战。完整意义上国际公共事务管理主体有效运作的还需要漫长建设道路。

[关键词] 全球化 国际公共事务管理 合法性 全球治理

一、全球化与国际公共问题的治理

全球化发展所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全球化问题的增多与现有政治实体管理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加剧。和平与发展是当代的主题。然而,随着文明社会的发展,国际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斗争与问题越来越迫切需要各民族国家进行更多的合作。世界需要包括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在内的各社会主体的协调与合作。这就是全球治理。更有甚者提出全球公民社会的思想,强调发展跨国社会力量,弥补政治权力的遗漏。这都是强调在全球问题上以多元主义取代以前单纯以国家为中心的思想。

在上个世纪初期,即有人提出要建立“世界政府”,但在当时的国际背景下是十分不现实的。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与科技的发展,国际民主进程的加快,设立国际组织进行国际公共问题的处理,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现在,除了联合国外,各种区域性的国际组织、专门性的国际组织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与实践相比,我们的理论则相对落后。建立国际公共事务管理机制的必要性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一是经济全球化需要建立国际公共管理机制。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联系日益密切,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市场失灵、贫富两极分化等经济问题必须各国共同努力,协调一致,才能圆满解决。二是国际人权状况的改善需要建立国际公共管理机制。人权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国家的内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代文明下,人权也有一定的国际标准。生存权、发展权、尊严权、平等权等均是人权的不可或缺的部分。为改善国际人权状况,避免因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侵犯国家主权,应当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人权管理机构,领导国际人权改善方面的工作。三是保障国际公共安全需要建立国际公共管理机制。发生在美国的9.11事件表明国际恐怖主义分子的活动已经具有明显的国际化趋势,而反恐怖主义的国际协作相形见绌。为了同恐怖主义斗争,维护国际公共安全,建立负有国际公共安全管理职能的管理机构势在必行。四是解决国际流行疾病、解决人类环境污染等环保问题需要建立国际公共管理机制。艾滋病已经成为人类共同的敌人;酸雨、臭氧洞、土地沙漠化、物种灭绝预示着人类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为了解决上述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必须建立国际公共管理机构,对相关事务进行管理。五是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需要建立国际公共管理机制。长期以来,超级大国实施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一个借口是:国际事务需要管理而无人能够担当此项任务,正是它以对国际负责的姿态管理各国事务。因此,我们在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同时,应当看到国际公共事务的公共管理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只有建立国际公共管理组织圆满完成国际公共管理职能,才能更彻底地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六是提高国际公共事务管理效率需要建立国际公共管理机制。在各国的公共管理职能中,有一些是国际通行的内容。如果将这些职能统一起来,使各国能够充分协调,既可以改善管理的效果,也可以提高管理效率。

在国际公共事务的确定上,国际公共事务是指主权国家以外的,影响国家发展、人类生存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环境以及其它必须依靠国际社会进行共同治理才能解决的公共性事务。这些国际公共事务具有下列特征:第一,国际性。国际公共管理不涉及或几乎不涉及国家内部和私人性的事务。只有这些事务上升为国际社会必须关注的、不处理会影响国际社会正常秩序发展的,也就是具有了国际性的,才是国际公共管理的一项内容。第二,公共性。国际公共管理是以社会公众包括国家、地区、企业和个人作为服务对象的,一般来说,只要具备了该组织管理的对象属性,就可以纳入组织的管理范围之中。国际公共事务是公益性的公共事务,它的解决不仅仅是为了个别国家或地区,而是有益于全世界的。并不是着眼于现在,而着眼于将来的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第三,共同管理的特性。国际公共事务必定是需要多种权力主体进行管理的事务。只有上升为需要多种权力主体进行管理,这类事务才能具有公共性。而且,没有多种权力主体形成共识进行问题的处理,就不可能或者说是难解决的。

国际公共管理问题包括国际公共权力、国际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国际公共管理组织、公民的基本人权问题、国际经济发展问题、国际公共环境问题、国际公共安全问题、国际文化问题,国际和平与发展问题等等方面的问题。国际公共管理并不同于国际政治学的研究范围,它更加注重的是对国际公共事务的管理与问题的解决上面,是要建构一个国际公共管理的体系来实现全球的共同治理。

国际公共管理的基础建立在全球化之上。 全球问题是人类面临的共同困境,问题的解决也在很大程度上仰仗各国政府及相关组织的共同行动,如果可以用一个概念加以描述的话,那就是治理。 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制度安排。治理的好处在于它既涉及主权又与主权无绝对联系,它允许非政府组织及非制度安排发挥作用,有时是绝对作用。因此,认为全球化已经导致国际共同管理事务存在和有必要性的人自然认同治理的可能,就是以威胁主权国家为由反对国际公共事务管理的人,也较能接受治理,国际治理成为人们的共识。国际治理包含了三个基本含义:一是治理针对的对象是单个国家无法单独完成的全球性问题,需要相关主体的合作;二是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通常包括民族国家、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及个人。这些主体在问题解决中具有互补协作功能。三是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一样,是多层次治理。从总体看,它涵盖了区域、国家、次国家三个层次。全球治理的结构包括,在纵向上,全球治理并不只是全球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