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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产权社会化研究的三个视角

时间:2011-01-21 09:56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摘要]产权社会化是现代产权运动的基本特征。对产权社会化的研究可以从三个视角展开,即产权观念变化是产权社会化在产权客体层面的体现,资本形态变化是产权社会化在产权主体层面的体现,企业形式变化是产权社会化在产权要素配置层面的体现。从多视角研究产权社会化,有利于全面把握产权社会化的内容,有利于深化认识当前产权制度改革。   [关键词]产权社会化;产权观念;资本形态;企业形式

  [作者简介]陈建兵,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讲师,博士,陕西西安710049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0)11-0043-04
  
  从生产力一生产关系、生产社会化一产权社会化辩证关系看,产权社会化反映了生产社会化发展条件下生产关系变化发展的历史进程和具体内容,产权社会化也是当前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趋向。产权社会化无论是作为媒体语言,还是作为学术术语,已经被人们广泛使用,但在使用产权社会化概念时又大都不做严格界定,从而导致许多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论。产权社会化究竟包含哪些内容?人们又该如何去研究产权社会化?这是当前需要正视和回答的问题。本文试图从产权观念、资本形态和企业形式三个角度对产权社会化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
  
  一、产权观念变化:产权社会化在产权客体层面的体现
  
  历史地看,人类对财产和产权的认识经过了一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产权观念的变革折射着社会经济运动,特别是产权关系的变化。在这个意义上,人类产权观念的变化是分析产权社会化发展的重要切入点。
  直到19世纪后期之前,人们都习惯于把财产和具体实物联系在一起,将财产权等同于对土地、产品、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实体物的占有。财产就是具体物,财产权就是对具体物的直接所有和占有,物、财产、财产权三者没有严格区分。这种观念源自于罗马法,在罗马私法体系中,罗马人以“物”作为客体范畴,在此基础上设计出了以所有权为核心的“物权”制度。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指出,在《罗马法》中,私有财产是使用和支配的权利,是任意地处理实物的权利。罗马人的这样一种产权观念与商品经济不发达、产权社会化不发达状况是相适应的。事实上,对实体物的直接绝对占有这样一种产权观念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也是占主导地位的产权观念。“布莱克斯通、斯密、边沁及继承他们观念的人,把财产权看作是基于物而产生的、对抗世界上所有人的、截然的权利。”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这样一种以具体实物为权利对象、以“所有权”为核心的产权观念,既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特权武器之一的“天赋人权”观念的发扬和具体化,更是反映了产权社会化没有充分发展条件下,私人资本家对个人较少规模资本所有、直接占有和经营的事实。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深入发展,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产权社会化运动引起了财产关系和产权观念的深刻变化。产权观念的变化成为产权社会化发展的具体体现,产权观念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财产范围扩大以及财产重心发生转移。在生产社会化过程中,随着生产链条的拉长,生产分工的精细化,导致多种生产要素加入生产过程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使得财产权利的客体不断扩大。除了具体的实物之外,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无体物开始成为产权的客体,如无线电波频段、磁场、债券、股权、知识产权、版权、专利、信息等逐渐成为新的财产客体,其地位日益凸显。与此同时,人们对财产权的认识和研究重点也由“以所有权为中心”转向了“以使用权为中心”,从而导致20世纪“所有权的衰落”。
  其次,产权的分离以及产权内涵发生变化。产权社会化引起了产权内部结构的变化,出现了财产权的分离,产权已经不再是完整的绝对的财产权利,而是具有明确权责利的权利。马克思认为广义所有权包含所有、占有、支配、使用的权利;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已经分属于地主、土地资本家及农业工人;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单纯的货币资本家。法人财产权取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财产权的分离,导致产权界定开始由“物”转向“权利束”、“行为权利”。人们通常认为,商人得到和使用的是实物(一亩土地或一吨化肥),而不是行使一定(实在)行为的权利。我们会说某人拥有土地,并把它当作生产要素,但土地所有者实际上所拥有的是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产权规定了个人如何受益和受害,以及因而谁应该向谁付钱以调整人们的行为。”从其本源意义上看,财产权仅指一种权利、资格或利益,将资源等同于财产还不如将它等同于权利、资格或利益。”产权是一组权利束,产权交易实质上是两组权利束的交换。
  最后,产权明晰问题的出现及产权原则的变化。在以实体物为客体、以“所有权”为中心的条件下,财产一旦归属明确后,产权归属就会明确。随着产权社会化发展,产权内部分裂、多种形态的产权客体出现,多元产权主体围绕同一财产客体的不同利用会形成不同内容的财产权利,使得大量产权不明晰问题产生。产权社会化发展导致了产权明晰化问题的出现。与此同时,产权社会化也导致产权原则的变化,“一物一主”长期以来被奉为产权不证自明的基本原则和公理加以运用,但产权社会化及其产权明晰问题的出现,使得“一物一主”产权原则在规范和调节产权关系上显得力不从心,这就要求确立起“一权一主”这一新的现代产权原则。
  
  二、资本形态变化:产权社会化在产权主体层面的体现
  
  产权社会化运动与资本主义发展同步,产权资本化是分析产权社会化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资本主义存在资本现象,社会主义也存在资本现象,对资本形态的考察是分析产权社会化的重要视角。由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资本形态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形态在资本性质、运动逻辑上存在差异,因此,从资本形态考察产权社会化在这里仅限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
  资本主义生产是在否定个体私有制小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资本是集体的产物,它只有通过社会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而且归根结底只有通过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活动,才能运动起来”。人数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概念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资本一旦站稳脚跟,就进行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生产资料资本化之所以成为产权社会化的起点,原因在于:首先,生产资料资本化导致生产资料和产权的集中化、规模化、被非所有者使用,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成为资本的内在要求;其次,雇佣劳动的出现导致劳动力的集中化和规模化使用,劳动力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分离;最后,发达的商品经济使得各种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能够在全社会乃至 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重组和集中,推动产权社会化发展。
  资本形态的变化是产权社会化发展的进一步展开。适应生产社会化发展和产权社会化需要,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形态出现了股份资本、私人垄断资本、金融资本、法人资本、国家资本和国际垄断资本。股份资本是资本社会化、产权社会化的第一种资本形态,是资本积累和资本集中的直接后果。无论是信用无限膨胀的工业高涨时期,还是由大资本主义企业的破产造成的崩溃本身,都使大量生产资料不得不采取像我们在各种股份公司中所遇见的那种社会化形式。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推动下,资本形态只有不断发展,才能适应生产社会化、产权社会化发展需要,一些新的产业经营形式发展起来了,这些形式代表着股份公司的二次方和三次方。由此出现私人垄断资本。生产的集中;从集中生产出来的垄断;银行和工业日益融合或者说长合在一起,这就是金融资本产生的历史和这一概念的内容。金融资本实现了工业资本与银行资本的融合,资本规模进一步扩大,资本所有权、占有权、管理权、使用权进一步分离。经济组织的股东化,就是法人资本。法人资本的出现导致股份公司的资本和股东的资本都具有了较高程度的社会化。国家资本是资本形态以“理想的总资本家”面目来推进产权社会化和资本社会化,国家资本包含着“一种直接的社会权力”和“一种直接的社会利益”,是高级形态的社会化资本形态。国际垄断资本是产权社会化、资本社会化在全球范围内的展开和扩大。
  上面关于资本形态的划分标准尽管并不统一,但却从不同方面反映和体现了产权社会化的内容。资本形态变化包含着资本规模即资本量的不断扩大,以及资本主体间的关系即资本质的不断变化。加大剥削进行资本积累,通过激烈竞争实现资本集中,通过资本量的单纯扩大来实现产权社会化。与此同时,从资本家整体来看,股份资本、私人垄断资本、金融资本、法人资本、国家资本、国际垄断资本等不同的资本形态包含着资本主体间关系的变化以及不同产权主体关系,这是不同的资本形态从质的层面反映和体现产权社会化的具体内容。
  
  三、企业形式变化:产权社会化在产权要素配置层面的体现
  
  产权社会化不仅表现在产权观念和资本形态的变化上,还表现在企业形式的变化上。从企业形式变化人手,能够最直观地分析产权社会化。
  产权社会化导致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大规模现代股份公司出现引发“公司革命”,古典企业理论无法解释产权社会化条件下的财产组织和经营问题,这是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企业理论产生的背景。伯利和米恩斯指出:“全国三分之二的产业财富,从个人所有转至大规模的、公众融资的公司所有,这将从根本上改变财产所有者的生活、工人的生活,以及财产保有的方式。这个过程所造成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必然会产生一种新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认为现代“公司充当着这样一种手段:它将无数个人的财富集中为庞大的集体财富,并将对这些财富的控制权置于统一的管理之下。伴随着这种集中的力量,产生了社会地位尚待确定的产业巨头。投资者放弃对其财富的控制权,这有效的破坏了既有的财产关系,并提出了重新界定财产关系的问题。企业不是由那些用其财富冒险投资的人来管理,而是由另外的人来管理,这就产生了管理背后的动力问题,还有企业经营利润如何有效分配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研究者才掀起“企业理论”研究热潮。代表性理论有詹森、马克林、菲莫德的代理理论,克莱因、克劳福特、阿尔奇安的资产专用性理论,尤金·菲莫的企业归属理论,以及威廉姆森的多元契约理论。代理理论认为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情况下,应该“将重点放在研究经理人员动力问题的理论上”;资产专用性理论认为资产专用性导致了产权频繁流动的过高成本,使得作为长期契约形式的企业组织成为必然选择;企业归属理论认为现代社会资本所有权与企业所有权不再一致,企业归属于谁成为企业理论要回答的中心问题;多元契约理论认为企业理论不仅仅要处理“分散的所有权与管理之间的紧张关系上”,而且要解决企业中多种相关财产主体如工人、资本家、供应商、顾客、公众以及管理者等之间的契约问题。在产权社会化背景下,产权如何组织经营、如何处理多元产权主体关系是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企业理论”要回答的实质问题。
  事实上,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产权社会化发展时,对企业也有独到的认识,企业形式的变化是分析资本社会化、产权社会化的重要内容。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就分析过简单协作、手工工场、工厂制度、股份公司。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协作。建立在手工劳动基础之上的简单协作,尽管生产的技术基础与个体小生产没有什么根本区别,但就协作本身却是多个劳动者在一定的空间进行劳动,要求较大量的生产资料在资本家手里集中,这是雇佣工人进行协作的物质条件。简单协作在那些大规模运用资本而分工或机器还不起重大作用的生产部门,始终是占统治的形式,协作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手工工场是资本主义从16世纪到18世纪70年代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和企业形式,手工工场以太规模的生产资料集中和大规模雇佣工人,以及协作内部复杂分工为特征,从而与简单协作区别开来。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在工场手工业上取得了自己的典型形态。手工工场这样一种生产方式和企业形式是生产社会化和产权社会化的新的表现形式。机器的发明和使用,引起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企业组织形式的新变化,工场手工业时期人为的、主观的分工被机器本身具有的“完全客观的生产有机体”决定的分工所替代,资本主义工厂制度出现。随着工厂制度的发展,不仅工业部门的生产规模扩大了,而且它们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资本除了把工厂工人、手工工场工人和手工业工人大规模地集中在一起,并直接指挥他们,它还通过许多无形的线调动着另一支居住在大城市和散居在农村的家庭工人大军。股份公司是股份资本的企业组织形式。国有企业是国有资本的企业组织形式。随着产权社会化的发展,资本形态和资本关系发生变化,企业形式也会发生相应变革,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产权社会化的重要分析视角。
  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产权社会化、资本社会化在企业形式层面以卡特尔、辛迪加、康采恩、托拉斯等垄断组织的面目出现。希法亭在《金融资本》中说,“本书试图科学地阐明最近资本主义发展的经济现象”,而“‘现代’资本主义的特点是集中过程,这些过程一方面表现为由于卡特尔和托拉斯的形成而‘扬弃自由与竞争’,另一方面表现为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之间越来越密切的关系”。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对垄断阶段的企业形式也有大量的论述。各种各样的垄断组织作为新的企业形式,体现着产权社会化的新特点。当代资本主义开始向国际垄断资本主义发展,国际垄断资本开始出现,作为国际垄断资本组织形式和依托的则是大型跨国公司。“垄断已经不是一般的垄断,而是高度集中的国际垄断;垄断组织也不再是最初的国际托拉斯,而是庞大的跨国公司以及触角伸向世界各个角落的子公司。”
  
  四、从多视角分析产权社会化的意义
  
  产权社会化是产权运动和产权关系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从产权观念、资本形态、企业形式三个视角对产权社会化进行研究,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首先,有利于全面把握产权社会化的内容。产权社会化本质上是对生产社会化所引起的生产关系变革的概括,产权社会化具体体现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多个方面,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系统分析。产权社会化不仅表现在产权观念的变化上,而且表现在资本形态的变化以及企业形式的变化上,财产权本身的变化、资本形态的变化和企业形式的变化是产权社会化研究的主要内容,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可以对产权社会化的内容展开进行分析。同时,产权社会化在这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不是孤立的,而是具有内在逻辑关联。因此,在分析和研究产权社会化在产权观念、资本形态、企业形式层面的具体表现时,需要将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系统、全面地认识产权社会化。
  其次,有利于深化认识当前产权制度改革。社会主义现代产权制度就其性质来说要体现公有产权为主、多种产权并存,就其要求来说要符合产权社会化这一现代产权规律。在这个意义上,准确理解产权社会化的规律和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前提。既然产权社会化主要表现在产权观念、资本形态、企业形式三个方面,社会主义产权制度改革也应当从这三个方面人手,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在产权观念上,要形成与产权社会化发展相适应的财产观念和产权观念,通过立法明晰界定财产权,加强产权保护和产权流转;在资本形态上,要从资本改革的视角思考产权制度改革,要在国内和国际上“运营资本”,要形成社会主义社会资本运作的一系列思想观念、资本形态和制度体制;在企业形式上,要顺应产权社会化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要求,让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参与国际竞争。在产权观念、资本形态和企业形式等层面的改革政策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撑,防止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内部的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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