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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崇德:中国宪政决策的谋士

时间:2009-07-22 10:35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许崇德,著名宪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他一生参与制定了我国四部法律——54宪法、82宪法、香港特区基本法、澳门特区基本法。在中国人民大学执教整整50载的许崇德,独著、主编、参著的学术著作和教材共57种之多。他不仅是一位潜心耕耘的学者、一名桃李芬芳的师长,更是一位中国宪政建立与发展的参与者、见证者。
1998年6月16日,著名宪法学专家许崇德走进庄严的人民大会堂,主讲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第一堂法制讲座——《我国宪法与宪法的实施》。从那时起,法制讲座就成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雷打不动的制度。
许崇德回忆说,“在常委会会议厅里,隔着大圆桌,李鹏委员长和我面对面。他一直没有插话,认真地记笔记。我讲完后,李鹏委员长问,大家有什么问题没有,可以提出来讨论讨论。会场沉寂了一会儿。李鹏委员长又说,‘没人提问,我先问问许教授’。”
对于“李鹏委员长问了什么问题”,这位宪法学专家笑而不答:“我答应他们了,要保密。不过他问的两个问题挺重要的,跟宪法理论有关。接着,一位副委员长也问了问题。当时气氛很活跃,我一共回答了15个问题。”许崇德告诉记者,在那之后的五年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举办了30次法制讲座,每次都是李鹏委员长亲自主持,他一次也没有缺席。
2003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顺利闭幕。当李鹏委员长宣布会议闭幕后,一些常委委员、列席会议者以及常委会大厅工作人员,迟迟没有离去。他们有的走到主席台前向委员长问好,有的互相合影留念。“在那天的会议上,每一位委员都得到了一份李鹏同志赠送的‘礼物’——《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
2002年12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一次学习会,许崇德又应邀在会上讲解宪法。
2003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召开前夕,头发斑白的许崇德应邀登上京西宾馆的讲台,为在京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政协委员作题为《认真实施宪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宪法讲座。
从1951年上海复旦大学毕业来到中国人民大学,弹指五十年。透过岁月的尘埃,许崇德依稀看见了当年的自己。
1929年1月15日,许崇德出生于江苏青浦(现属上海市)。1946年毕业于浙江嘉兴中学,1951年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来到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在苏联专家指导下学习政治理论和宪法学。
1953年,一个不平凡的夏天。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颁布后,刚刚研究生毕业、留在人民大学担任教员的许崇德被派往山东泰安,参加中央内务部在农村进行的第一次基层普选试点工作队。这是一次选举全过程的试点: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选举……工作队写下了一张又一张的情况汇报,记录着新中国首次普选的点点滴滴。
1954年初,中央从人民大学及其他单位抽调一部分懂法律专业的同志临时到宪法起草委员会工作,意气风发的许崇德有幸入选。“当时我还是个20多岁的青年,是田家英同志点兵找去帮忙的。”许崇德深知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大法的重要性。虽然只是从事辅助性工作,但他经历了宪法起草的全过程,目睹了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庄严地通过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情景。
“第一部宪法产生于1954年9月,它的背景讲起来比较长,因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制定了一个《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几年以后,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共同纲领》已不适应历史任务的需要,形势发展迫切要求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前进一步,制定一部更为完备的国家根本大法。
许崇德说:“1954年1月成立了以毛泽东为首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这个起草委员会有党的一些领导人,也有各民主党派人士,代表全国人民来起草宪法。”6月14日,宪法草案在全国公布,中央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号召全国人民对宪法草案进行讨论,讨论了三个月。人民的热情高涨得很。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由普选产生的人大代表,带着神圣的使命从祖国的四面八方云集北京。大会开幕之前,又一次征求了代表们的意见,并对草案做了最后两处修改。
“9月20日下午5点多钟,在中南海怀仁堂,出席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1226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54宪法。这是我一生中最激动的一刻。54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宪法的基本框架,是中国开天辟地的第一部宪法。”当宪法草案在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时,会议厅里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和“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的欢呼声,那激动人心的一幕令在场的许老先生至今难以忘怀。
1980年前后,许崇德在多家媒体连续发表了《修改宪法十议》等一批有影响的学术文章,受到社会关注。这年9月,他被指名派到1982年宪法修改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在秘书长胡乔木主持下,参与调查研究、草拟宪法条文的重要工作。在长达两年多时间里,他夜以继日地紧张工作,为完善宪法草案提出的许多设想和建议,很多都被采纳了。在采访时,许崇德谦逊地说:“我的正式立法生涯严格说是从1982年宪法的全面修改开始的。”
“假日庭园寂,平楼卧室幽。逐行斟字句,对坐话喃啾。灯下词初定,纸间策已筹。宪章临十稿,尚欲益精求。”这是许崇德写的一首小诗,叙述了他一天晚上,在彭真住处加班工作的情景。
许崇德回忆,1981年,胡乔木秘书长因病住院后,彭真直接抓秘书处的工作。那时秘书处又增加了龚育之、有林、郑惠、卢之超等秀才。秘书处经常召开专业性座谈会,向各类专家征询意见。比如邀请孙冶方、薛暮桥、于光远、苏星、徐禾、王戆愚等经济学家,听取他们对于我国经济体制、所有制、分配制度、发展经济的手段等方面的意见。邀请了吴家麟、何华辉、杜若君、潘大逵、潘念之等法学、政治学专家,听取他们对于宪政制度、人权、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健全我国的民主制度和民主形式的意见。国内著名的理论家,原中宣部的朱穆之,人民日报的胡绩伟、穆青、秦川,解放军报社的华楠等也被经常邀请来侃侃而谈。“事实证明,重视发挥专家的作用和特长,有利于宪法质量的提高。”
草拟宪法草案初稿,首先遇到的是宪法的框架即整体结构问题。彭真同志在给中央写的报告中提出:宪法是根本法,主要在纲不在目,不搞不必要的创新,注意不引起不必要的争论。1978年宪法过于简单,不如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好。“这个意见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宪法修改委员会经过多次研究,最后决定基本保持54宪法的体系。”
许崇德对彭真同志无比景仰,他说,82宪法的全面修改历时两年零三个月,大家在北京玉泉山集中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彭真同志最辛苦,星期天我们都下山回家,他仍坚持工作。当时稿子一写出来,彭真就找人进行研究、修改,亲自在稿子上加批,然后再讨论、再起草。我们数不清写了多少稿了。”
1982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公布宪法修改草案,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从4月到8月底展开的这次全民大讨论,有几亿人参加。规模之大、群众热情之高都是前所未有的。
1982年4月26日至6月24日,宪法修改委员会收到各界群众来信1538件。11月26日,宪法修改草案已提请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这时仍有许多来自全国各地的电函和信件,提出对宪法修改草案的补充意见。让许崇德记忆尤深的是呼和浩特制锁厂有位叫王银祥的工人,他在会议召开的那一天,给全国人大写信,提出了有关土地利用问题的4点建议。信寄出之后,他又怕邮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