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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改革认同的基本意涵及其生成条件

时间:2011-07-20 09:46 来源:www.lunwen163.com 作者:163论文网 点击:
 [内容提要]改革认同是人民对改革系统的态度和感情,是民众社会心理的积极形态,实际上是民意的某种表现。改革认同的心理基础是信任,逻辑支撑是共识;改革认同的形成具有多重意义。对改革认同生成条件进行学理概述,能够提供一种基础视角与逻辑理路,建基式地回应改革中的思想扰动以及文化困境。   [关键词]改革认同 改革共识 公信力 生成条件

   
  社会主义改革是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人民实践”是我国改革的本质属性及根本方向,也是党和政府历来的改革逻辑。以此为视角,改革进程中的民意、共识、认同以及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等范畴凸显出来。当前改革中的心理、思想扰动不利于人们积极认识、理解和评价改革,也不利于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改革认同问题显得极为紧要。但何谓改革认同,何以形成改革认同,如何在实践中深化和扩展改革认同?显然,我们必须首先对其进行学理解读,并更加重视改革认同对当前实践的特殊意义。
  
  一、改革认同的基本意涵
  
  改革认同,是指社会成员在对改革认知和评价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心理上的趋同态度和感情。改革认同的主体包括每个社会成员,其突出的属性是人民性及公共性;改革认同的对象是改革系统,包括改革者、改革目标、改革对象、改革手段、改革路径、改革行为等;改革认同确立的前提是社会成员对改革具有相对一致的认知结果和正面评价,亦即他们对“为何改革、如何改革”有某种范围和程度的共识,对“改革如何”是积极意义的评价,其着眼点在于评价而不是认知。改革认同直接指涉社会成员的态度,包括对改革是否认可、承认以及在多大程度和范围上认可、承认;而且认同中的积极态度蕴含某种积极感情,并集中反映在改革系统中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政府一公民关系上。
  改革认同是人民的态度、评价的汇集,本质上是民意的一种表现。民意又称民心、公意,是人民的意识、精神、意志的总和,它被认为永远是公正和正确的。民意是民主政治的核心要素,是塑造和影响现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力量。民意是人民的一致性意见,常常以舆论、舆情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无论是舆情、舆论还是民意都是某些个人或群体无法自我标榜的,也不可臆测或直接测量,而需要数量化的权威衡量并最终付诸于特定的民意制度。改革认同对应着某种样式的舆论或者舆情,实际上是对民意实践的确认,是一种被动意义的民意表达。亦即改革系统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民意,人民以舆情或者舆论的形式进行评价并表现出某种感情,以此实现对民意实践的确认。这种确认直指改革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增进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权利,亦即改革系统的具体行动效果。
  认同的心理基础是信任。信任和认同都是改革心理方面的内容,可以说认同就是某种信任,有了信任就会增强认同。但信任侧重指民众对改革系统的信赖,焦点在于改革系统特别是主持改革的党政系统如何持续体现公信力。认同和信任的弥合意味着权威在各种矛盾冲突中始终能赢得信任和塑造合法权威,人们不必担心服从无意义或者有害。现代政治理论把国家权力置于“人民同意”的原则下,顺从民意成为政府及其行为合法性的根本标准。合法性指正当性或正统性,是对合乎正义的追问。在现代社会,利益与权利的博弈、冲突无法避免,少数强者会逐渐占据、保持博弈的优势地位,而持续优势意味着权力扩张,如此可能会剥夺大多数人在改革中持续增量利益与权利的机会,这使改革系统的合法性受到挑战。在公共管理领域,获得信任是公共权力得以顺利运行及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得以有效实现的关键,信任度降低或者没有信任则意味着公共行为将陷入困境甚至无法行动。改革必然要求人民对改革系统产生深度而持续的信任,认同必须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不信任或者信任降低意味着公共权力的合法性消弭,不具信任感的公共改革机构是无法有所作为的。
  认同的逻辑支撑是共识。改革共识是人民在改革认知过程中形成的某种一致认识。这种认识是应被自觉遵循且具有一定约束力的,重点在于民意表达、参与并转化为制度化民意。因此,改革共识是一种主动意义的民意形式,其与民意制度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或者说是民主制度支撑着现代语境下的共识。改革共识可作为改革认同的一个前提,因为不具有任何共识的制度是不存在的,没有一定共识的改革是无法维系的。正如民主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一样,改革共识必须根据时代要求不断增量民意内容,否则改革就可能异化而不被认同。改革共识是历史的、具体的、有限的,只有具备一定范围和程度的共识,人们才可能找到维系和增进认同的最基本的条件。反过来,改革认同的持续、深度实现,又会促进改革共识的彰显和凝聚。因为改革认同只是某种相对稳定的心理取向,容易受到改革进程的影响,如果不转化为制度化、规范化的民意,就会因缺乏制度支撑而丧失方向。可以说,改革共识与改革认同之间存在某种共生共长的牵引力。
  因此,改革认同须包括如下基本要点:一是改革系统要有基于信任的合法性;二是改革过程要产生被人民持续基本认同的效果;三是信任和认同可以产生某种共识并可能将之顺利地付诸改革实践。从结构来看,改革认同的量主要由其自身直接传达出的效果生成,而质则主要由其与信任、共识重合下的公信力与制度化民意保证。从实践来看,信任直接诉诸正当性,指向历史维度;认同直接诉诸效果,指向现实维度;共识直接诉诸规范,指向理想维度。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当代,我国改革认同的根本意蕴在于,在社会主义的民主逻辑下,人民对改革系统的正当性及效能的自觉评价,确认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道路,影响着改革战略、改革进程以及改革结果,也考量着党和政府的合法性、先进性。
  
  二、改革认同的多重意义
  
  在理论层面,改革认同是改革心理中的重要内容,在目前是一个值得关注且尚待发掘的领域。改革认同作为改革行为及其过程中的心理因素,对观察、理解改革微观、中观层面的运行具有重要价值。改革认同不是指向静态和单向的效果,而是把效果置于民主与法制视野之下,突出改革中各种达致认同的利益机制、沟通机制与表达机制等。这有利于我们探索改革实践中的现实策略和动态机制,同时避免传统研究中过于强调宏观价值、制度、结构的抽象主义取向。目前,一些与改革认同密切关联且有现实性的概念还缺乏连贯的学理解释,比如民意、改革共识、公信力、话语权、社会认同……而这些都是研究改革文化的重要切入点,对创新和丰富改革文化具有突出作用。
  改革认同的基本形态是由改革系统的存在方式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社会主义经济改革,还是社会主义政府管理体制改革,都没有超越一种高质低量状态。亦即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没能在体制与机制改革中有效地发挥出来,无转法满足全体人民群众持续的物质文化需要。社会主义先进价值观以及党政改革系统的天然合法性,构成了改革认同的高质性。但改革效果是多层次的,主要包括人民利益和权利的广泛性、深度性以及持续性,其中任何一方面有所不及,都可能造成认同度降低。而广泛性指涉的公平问题,是最容易引起认同的量的减损的。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根本任务,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下,价值观没有内化为制度精神的文化基础,这很容易造成公平问题。但质与量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和相互转化的。改革认同的量的弱化会破坏质的发挥。因此,我们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同时,重要的是进一步思考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如何塑造改革认同以充实“以人为本”的改革精神。当前,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大方向不容置疑,我们不缺乏改革认同的价值内核,关键是要找到增量改革认同的条件,改善其质、量不统一,状态不稳定、不连续及低度问题。
  我国的改革已经从边缘层涉入核心层,改革攻坚期没有稳固的文化支撑难以保证“人民实践”的改革导向和力度,会影响改革的历史进程。我国改革的基本价值、方向、公信力等问题曾被高度认同,当前出现的思想扰动凸显出生成改革认同的深层机制问题。近年来激烈的改革争论以及诸多群体事件,正在放大这种低量的影响,传统密切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受到损害。而民意制度建设还相对薄弱,尤其是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改革文化尚未在社会广泛确立,改革成效没有科学、稳定及深刻的改革文化滋养,极容易造成认同的量的损毁。认同的质是保障量的广泛性、持续性和深度性的前提。因此,当前改革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注重执政党公信力建设,切实遏制腐败问题;其次要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特别是有序推进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建设,注意社情民意在党和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改革过程中的效果问题,主要靠改革中的公平问题、民生问题以及相应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问题来破解。据此,认同的量的问题就具有优先性,同时需要质的巩固,而这些必然要求不断为人民提供参与改革决策、舆论以及监督的规范化路径和平台。
  
  三、改革认同的生成条件
  
  改革认同属于社会实践中的改革心理因素,实践性是其根本属性。那么,生成改革认同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应该遵循何种理念深入实践?
  从一般意义上看,要获得改革认同至少有如下基本条件:首先,主体与客体彼此相对自由,既不完全同一,也不过度优势,更不完全无关。如果同一则丧失了认同的构成要件,不可能有认同;如果过度优势则必然导致压制,结果只能是控制、臣服或依附而不是认同;如果彼此无关则根本无须认同。其次,主体与客体之间要有某种相通相融性,彼此保有积极的交往关系以及能够在某种框架下维护共同权益。主体与客体之间不能是信息隔绝的,没有信息就不存在认同的微观载体;彼此要有社会意义的交往,要在利益和权益方面有某种相通和相融的内容和途径,否则就缺乏了认同的社会基础;彼此要在某种框架之内实现共同权益,而法律以及其他规范可提供基本秩序与程序。再次,主体与客体之间作用的过程要保有公共性,可以产生某种公共效果。认同是人民相对一致的态度和感情,不具备公共性无法昭示社会正义,无正义性就不会追求公共福祉,也就无法赢得认同。同时,认同必须基于一定的行动效果,效果给人一种直观的认同感受改革认同机制存在于社会实践中,其生成包含两个层面的问题:在社会层面,什么造就认同,改革系统如何赢得认同;在个人层面,所有个人认同如何形成人民认同,如何获得行动上的认同。结合一般意义上的认识,本文对改革认同最基本的生成条件进行如下粗略阐释:
  “主义”正确指引。“主义”作为改革的价值理想和行动指南,规定着改革的根本方向和根本方式,确认着改革的根本性质和最终效果。社会主义改革必须始终坚持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作为旗帜和根本方向,并用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态度继承和发展这种主义,使之饱含正义性、先进性与主导性的内在张力和强大引力,有效提升整个社会统一思想和集体行动的自觉性与号召力。也就是说,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必须成为改革思想中绝对的主导和权威,其主导地位和合法权威来自于自身的科学精神、民主精神与实践精神,人们自觉服从和追随的是正义的、理性的和先进的思想权威。社会特别是转型社会中的价值观或者“主义”往往是多元的,价值的多样性也是文化生长和文化强盛的基本条件,主导“主义”必须有能力融合和领导诸多的“主义”。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警示我们,必须坚定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方向不动摇,同时也要防止思想上的僵化和自由化,必须牢记“要警惕右,尤其要防止左”的济世箴言,要破除思维方式上“非此即彼”的对立惯性。主导“主义”对各种非主导“主义”的基本尊重、重视乃至批判吸收不是妥协退让,而是主导“主义”彰显和强化其内在涵养和文化魅力的必然表现。据此,人们才可能自觉坚持主导“主义”的思想领导和指导,并不断在改革实践中达成权威性的共识和认同。
  良性公共文化。要生成改革认同,改革必须合乎公共性。以公共性为本质的公共文化,具体指向公共精神、公共理性及公共利益三方面。公共精神是指正义本质与公信力,这是改革权威的合法性基础。改革系统必须具备正义性,既能够公平、公正地运用改革权力,又能公正地评判并纠偏,这必然要求其始终保有公信力。公共理性是指改革具备法律和制度理性,改革涉入者不是无序和非理性的。人们只有崇尚公共理性,才能以正确的方法、手段深化改革,也才能在某种规范框架下理性言说、选择以达成深度共识和认同。公共利益是指改革造成了多数人获利的客观效果。这种效果一方面要有利于保障多数人最基本的权益,可以确保基本公共福利;另一方面要持续优化,使权利和利益得到持续改善。公共性是改革认同之魂,不具良好的公共性就无法产生社会信任,而社会失范将导致思想混乱,人们甚至可能因此漠视法律和权威。
  政治民主环境。现代社会的公共性主要体现于民主制度。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简单地说就是:改革为了人民、人民参与、人民共享。认同显然是民主语境下的表述,如果改革的出发点以及立足点不是“人民同意”,改革者根本不必关注认同,而只须考虑如何获得服从。在民主原则下,人们根据民意确定改革方向,强调改革实现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重视人民群众在改革中的重大作用,关注改革中人民群众的心理变化。如果民主原则能够贯通于民主的制度、体制以及机制,那么民意可能主导改革的方向、手段、路径及结果。民主原则与民主实践通常是有距离的,但民意不可违,“人民实践”方向不可改,改革进程只有及时、有效地回应民意,才能维持认同的连续性。因此,合理、有序、适应性的社会民主化是生成认同的深层基础。

 社会适度宽容。从利益角度看,认同意味着最大范围地满足人民某种程度的需求,而最大范围意味着广泛性。从权力视角来说,认同意味着自觉服从,而自觉并不来自于强制同一。因此,认同内在地要求适度宽容自由、差异与多元,否则民意就可能被压制甚至异化。宽容意味着权力的自制,是主流对非主流的容纳,组织对个人的宽宥,强者对弱者的谦让,是对多种利益博弈的超越。适度宽容要求权力体系合理地包容社会多样性,容纳人民群众千万种思想和智慧,进而做到集思广益、顺应民心。适度宽容遵循底线原则。社会的多元性、异质性、差异性要有限度,宽容应以社会基本规范为准绳。如果我们宽容了基本不可宽容的人或事,就意味着自动赋予不宽容以合理性,宽容本身会变得毫无意义。…在形成改革共识方面,我们强调以某种最低度的共识为基础,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凝聚新共识。就改革策略而言,应该有计划、有重点、有突破、有配套,主动地推进有秩序的改革,避免改革大起大落或使改革受制于改革本身。
  参与合作导向。认同或者共识只能产生于适度竞争状态,并以合作为基本取向。对改革的涉入者来说,彼此合作才能形成认同,反之则可能加剧矛盾。随着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机制,日益加剧的社会竞争是可预料的状态,但要产生持续认同,竞争状态必须保持在一定范围及程度内。所以,社会公共事业须强调公共性,不能全盘引入市场机制,而且市场机制本身也必须以法制及信用体系为基础。按照博弈论的观点,零和博弈无法产生合作,正和博弈才可能选择合作。产生合作首先要求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利益和权利关系,确立好科学合理的合作原则和合作机制,进而才能获得合作双赢的客观条件和实际效果。如果改革不能把竞争限定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之内,不首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并能够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建立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本的制度框架,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和整个社会的有序运转,改革认同肯定是不稳定、不持续和低度的。
  合理控制秩序。改革认同有自身的演化机制,需要保持秩序并能应急控制。改革认同有赖于秩序稳定,实现稳定需要适当控制。控制首先要求存在某个具有公信力的改革者,它具备适当的合法权威,人民愿意按照改革者提供的方案集体行动;其次须进行必要的改革文化建构,通过文化的宣传以保证人们思想的适当统一。但是,改革认同只存在于主体与客体相对公平的协商语境中,如果一味强调舆论控制以维持话语霸权,民众就可能随意对改革发表无责漫谈,彼此之间就会疏离而不会有认同。因此,合理控制是话语霸权与无责漫谈之间的平衡与协调,这种平衡以良好的危机管理能力为后盾。因为谣言及无责漫谈会不断减损改革者的合法性,如果不具备紧急控制和疏导舆情的应急能力,舆情危机就可能导致合法性危机。改革者只有重视吸纳社情民意并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才能有效维护改革权威,进而稳步、顺利地推进改革。
  总之,改革认同是改革心理及改革文化的社会融通状态,是基于改革者和参与者的理解、宽容、信任与合作,是社会利益和权力的均衡与协调,整个改革系统的正义与和谐。值得深思的是,不能坚守公平正义与和谐的变革实践是不能持续生成改革认同的,没有深度改革认同的改革也是没有根基和未来的。
  
  注释:
  ①刘毅《网络舆情概论》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9-60页。
  ②④张凤阳等《政治哲学关键词》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25页,第277页。
  ③刘德喜等《全球背景下的中国民主建设》重庆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